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000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穿“全面从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读书会3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标准推进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永德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党建服务,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以案示警力度,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通报住建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依法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以“躺平式”干部整治为抓手,认真践行“163”工作法,引导党员干部在“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中勇担急难险重任务。 2.围绕“项目提速”,投资拉动考核目标。一是坚持在项目“谋划、申报、推进”上聚焦发力,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紧盯中央和省政策走向,提前着手、超前谋划,2023年申报项目25个,累计向上争取资金856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3.81%,招商引资突破1.5亿元,目标任务实现超额完成。二是健全周调度、月督查、季排名机制,全速加快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棚户区改造、永德县物流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和永德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等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27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6.41亿元。三是建筑业稳步发展。年内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5.96亿元,增速为20%。完成建筑企业登记注册125家,总承包资质升级2家,在库建筑企业12家。四是房地产业稳控有力。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50000平方米,完成从业人员工资总额6923.51万元。 3.深化“改革提效”,发展活力逐步显现。坚持以深化改革增动力、凝心聚力促发展。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依法做好行政许可核批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宗,新开工面积5.1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6亿元。办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审查备案9宗,完成招投标会议现场监督3个。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件,行政处罚4件。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深化多规合一、方案联审、多评多测合一、联合审图验收等改革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网办,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线上审批,实现企业和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优化“获得用水”,简化报装流程,将用水报装流程统一压缩为“申请、移交”两个环节,用水报装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报装渠道包含营业窗口、微信公众号、电话办理、公司办公地办理等内容。压缩报装时限,用水方面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接通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接通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营商环境,用水用气报装窗口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顺利完成各项年度考核指标落实。 4.加快“内涵提标”,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抓绿美建设就是抓县域经济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美建设。制定《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绿城市”行动方案》,新增花卉2.2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7970平方米,新增果树205棵,实施完成城市“增水”工程400米,更换县城路灯1386盏及8栋标志性建筑灯光安装,完成德党湖大坝月季花卉景观打造及光影特色夜景打造,350米罗汉松绿化种植示范段建设成效显著。永通路(山水佳苑段)、永平路、气象路等5条市政道路基本建成。今年以来累计新建及改造雨污管道6.3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入使用,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应急调节项目得到有序推进。完成市政管网系统普查工作,启动开展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雨污错节混接系统梳理以及绿地系统普查等工作。纵深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镇“两污”治理同步发力,完成小勐统镇、勐板乡、崇岗乡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场地测量,永康污水处理工程先行启动污水主干管预埋工作。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有序推进,力争在2024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启动实施。永德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 5.致力“民生提档”,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制定《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租房保障准入门槛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以来分配公(廉)租房533套,清退转租转借8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7户8.325万元。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建设,全县物业企业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2个“红色物业”建设试点稳步推进。2023年以来,累计销售住房139套4.57万平方米;销售二手住房144套2.13万平方米;销售非住房1.1万平方米。协助查核房产案件43件,为退休人员、购房户及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人员出具各类证明15份。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年内累计完成投资6800万元。83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省级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完成201户,完成投资338.46万元,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625户,发放补助资金946.6万元。全面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积极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欠款清理工作,2023年以来,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7.17万元,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6.突出“安全提质”,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坚决抓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年初与行业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月”活动,全力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十五条重要举措”,以开展永德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抓手,举一反三,扎实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重大事故隐患4条,整改安全隐患4条。制定《永德县城镇燃气规范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和《永德县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抓实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年内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59条。开展燃气专项督察检查,全面开展入户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城镇燃气、燃气具及配件销售、餐饮等企业49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25个。紧盯城市内涝防治,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应急抢险“三支队伍”,集中对易堵塞路段排水主管网进行了管道检测,定期清掏街道检查井沉泥,保障汛期管网过水能力,安全度汛。加强房地产市场资金监管及预售资金交存监督,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监管有关政策规定交存、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新开监管账户1个。严把预销售审批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件,批准预售面积5772.27平方米,其中:住宅4365.63平方米;商业用房814.44平方米,车库592.2平方米。稳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县共摸排房屋建筑84580栋,有隐患需整改的房屋建筑79栋,已整改79栋,整改完成率100%。其中,共摸排经营性自建房4832栋,有隐患需整改的经营性自建房屋22栋,全部完成整改。 7.着眼“双创提优”,紧扣考核指标抓落实。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考核指标,着眼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制定《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标城市容貌、园林绿化、垃圾与污水、厕所革命、市场卫生、社区单位与城乡接合部卫生6大项内容46个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道路装灯率、县城污水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公共厕所辐射范围为每平方公里7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1%;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为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及创建省级健康县城打下了坚实基础。 8.深化“风险提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主动担当作为,为群众办难事、办实事、办好事。2023年受理化解国家、省、市、县信访案13件,办结12345政务热线9件、网上留言3件;2023年办理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攻坚月暨重复信访事项攻坚行动交办件共2件。 9.紧扣“巩固提升”,促进城乡全面发展。2023年5月,根据县委安排,我局共派出5名干部职工到永康镇朝阳村、弯腰村、鸭塘村开展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工作,其中:2名为驻村第一书记,分别挂钩朝阳村和弯腰村,主要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了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厕所革命、烤烟收购、整治提升人居环境、防汛安全等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图斑整改、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维稳、“三防”宣传、反诈APP安装、“两保”收缴、甘蔗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到村听取汇报和调研指导工作8次,累计支持工作经费2.5万元。帮助朝阳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42盏,协调弯腰村购买无人机1台,价值0.84万元。半年来,驻村帮扶成效明显,挂钩帮扶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永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永德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1.办公室。负责单位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工作,督察和督办各项事务等。 2.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等工作。 3.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永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及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核、备案和落实等工作。 4.城市建设股(永德县抗震防震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的起草与监督实施等工作。 5.村镇建设股。拟订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政策措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工作。 6.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勘察设计、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纳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即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纳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820351.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20351.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265274.23元,增长33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465691.41元,增长345.82%;其他收入减少2200417.1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所以本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6121063.63元。其中:基本支出6109626.36元,占总支出的1.87%;项目支出320011437.27元,占总支出的98.13%;2023年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2738925.49元,增长187.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5100.15元,下降5.20%;项目支出增加213074025.64元,增长199.25%。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本年财政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消化以前年度的预拨资金及用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付住建领域项目款,所以本年决算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9626.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5100.15元,同比下降5.2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8523.4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102.89元,占基本支出的4.11%。人均公用经费8658.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011437.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074025.64元,同比增长199.25%。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消化以前年度的预拨资金及用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付住建领域项目款,所以本年决算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1860299.3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98000.00元;人民防空支出4600000.00元;“两房”建设支出4500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00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50000.00元;水体支出7908552.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1777618.04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182241.98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00000.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636476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2637967.8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11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555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1677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520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500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64376457.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460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60%。与上年相比增加52307576.30元,增长47.8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消化以前年度的预拨资金及用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付住建领域项目款,所以本年决算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与上年相比增加18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4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与上年相比增加1300000.00元,增长39%。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两房”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与上年相比增加6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733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与上年相比增加539490.40元,增长80.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90304.20元、公用经费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人员经费505599.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人员经费385718.06元;死亡抚恤支出19714.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949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与上年相比减少4529787.51元,下降84.36%。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5500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经费支出220975.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520.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9085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与上年相比增加3169252.00元,增长66.87%。主要用于水体支出7908552.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43734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2%。与上年相比增加7135602.16元,增长30.6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034379.41元、公用经费245102.8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98000.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支出11777618.04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支出14182241.9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0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0187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5%。与上年相比增加28153019.25元,增长3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636476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12637967.8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支出111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555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1677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1152000.00元;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333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与上年相比增加240000.00元,增长2400%。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76457.40元,占本年支出的50.40%。与上年相比增加162631766.37元,增长9321.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4376457.4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接待,故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本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内、国(境)外公务接待,故无国内、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102.89元,比上年减少42442.55元,下降14.46%,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也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30764738.54元,其中,流动资产203952055.6元,固定资产553211.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6259471.1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45805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77.63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0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111 |
附件【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920023513723.xlsx】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