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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2-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000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内设机构股长(主任) 7名(不定级别)。

  设7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永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永德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人防工程管理股。

  下设事业单位2个,事业人员编制20名。其中:永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5名,永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 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 拟订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 拟订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6. 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7. 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 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定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 办理永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并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指挥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12.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13.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7.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5.72万元)对比增加82.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招考录用人员,所以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37.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96万元(本级财力837.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5.72万元)对比增加82.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招考录用人员,所以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7.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96万元,与上年(2021年基本支出565.72万元)对比增加92.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招考录用人员,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2021年项目支出190万元)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类重大项目及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类专项经费有所减少,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10302水体项目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染防治;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51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7.6万元)相比减少5.2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按财政批复报废一辆无修复利用价值的越野车,所以本期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生类。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完成总处理水量196.5923万吨,日处理水量0.5386万吨,完成负荷率89.77%;完成COD进水浓度191mg/L,出水浓度20.9g/L,完成氨氮进水浓度21.5mg/L,出水浓度1.29g/L;COD消减量:任务329.46吨,实际完成346.05吨,完成105%;氨氮消减量:任务37.74吨,实际完成40.46吨,完成107%。

  (二)专项业务类。对县城规划区内防空警报器进行升级改造后,使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人防知识的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人防专项演练,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开展防空器材维护,确保防空器材能随时投入使用;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5%以上;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三)人员、运转类。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83万元,与上年(28.68万元)对比增加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招考录用人员,相应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也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44557.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95.5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2.3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1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0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3.1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1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592.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0.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111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217103741259.xlsx

  
附件【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21710374125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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