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作者: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时间:2022-02-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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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0100000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宇〔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共38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永德县公安局内设机构,下设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与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责任区中队、后山责任区中队、永康责任区中队、亚练责任区中队、小动统责任区中队、明朗贵任区中队机构11个副科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森林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2022年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局“11281”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本职,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办案、业务水平、精神面貌、对外形象等方面有大的提升,从而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推进双提升。 1、规范执法执勤,提升侦查办案能力水平。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实现转隶后的去机关化,提升侦查办案部门的主责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把精力转化到规范执法执勤,提升侦查办案能力水平的现实需要上来。 2、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开展案件侦办。 2022年的案件侦办工作,要重点在森林火灾案件上下功夫,坚决纠正以往不破不立的做法,要加强同林草部门协作,做到100%立案,破案率在80%以上,做到打击一批教育一片;要重点打击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群众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以及深入保护区进行非法狩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确实肩负起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职责;要在侦办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同时侦办一批环保、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案件,实现各方面零案件的历史性突破,重点在食品、药品、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兽药等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和切实利益的案件上重拳出击。侦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对群众有教育意义的案件。 3、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要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伪劣产品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避免以往群众认为放火烧山也不用坐牢赔钱的错误思想,防止去年永德因一只灰头鹦鹉致使3人被判实刑的悲剧再次发生。让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真正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义,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人。 4、加强请示汇报,化解债务,推进业务技术用房建设。 当前,森林警察大队最大的困难就是负债过大。下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克服困难、勤俭节约、压缩开支、量入为出。2022年,要加强多方请示汇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穷尽一切办法协调资金,尽力偿还历史债务,争取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再次启动并建成投入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9.25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3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1年9月调出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9.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3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1年9月调出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1年9月调出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4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4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调出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368.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40220执法办案(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此项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9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2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保障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21.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21.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2人,财政保障的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8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15万元,固定资产12.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0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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