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作者: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时间:2022-02-2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0200000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 (2020-2030年)的通知》(云健推委发〔2020〕1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扎实推进我省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云南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成果,持续完善制度和服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保安全、促发展、抓改革、补短板、强监管、防风险,全面提升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全面落实妇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妇幼健康工作。指导各乡镇孕产妇做好个人防护和孕产期保健,加强预检分诊管理(这是我们的职责)。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医务人员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重点人群防护意识。 2.全面筑牢母婴安全防线 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列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核心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云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2020年版)》等母婴安全保障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风险评估,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保障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和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区域内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扎实做好辖区危重孕产妇筛查、危急重症转诊、传染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要完善各科室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两个死亡率稳中有降,达到年度目标要求。要对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及母婴安全保障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议。 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演练,提高基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水平和产科技能。(上级对我们的要求,我单位是实现不了的,必依靠医共体) 3.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把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建设规划,重点推进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和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全面促进我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4.提升妇女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持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我们要落实对辖区各乡镇项目质控指导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项目质控,确保筛查数据客观真实,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2022年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80%。提高基本避孕服务水平。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制定云南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评审标准、达到国家消除认证要求。 5.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低于12%,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开展好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力争向康复治疗服务发展。加强托幼机构服务工作。 6.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按照“县级能筛查、地市可诊断”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能力和质量,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阳性儿管理和诊治服务。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规范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2022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2022年产前筛查率达到75%以上。 7.积极开展妇幼保健中医药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妇幼健康适宜技术和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发挥中医药在妇女保健、孕产保健、生殖保健和儿童保健等方面独特优势。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开展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适时参加中医药业务培训班。 8.大力宣传妇幼健康科学知识 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指导科学备孕。积极开展孕育知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节育避孕等知识宣传,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规范人工流产和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 中心办公室、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公卫办、三病办、财务科、中医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10 万;婴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21年基础上年基础上逐年下降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5 ‰、婴儿死亡率为 5.72 ‰) 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以县为单位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80%,孕产期贫血患病率<14%,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7%。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1.10万元在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48.42万元)上增加32.68万元,增长5.96%,增长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7.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2.6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1.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10万元(本级财力581.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1.10万元在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48.42万元)上增加32.68万元,增长5.96%,增长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7.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2.6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5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1.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0万元,在上年548.42万元上增加32.68万元,增长5.96%,增长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7.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2.6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5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原渠道退休工资发放;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3.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4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2万元)。 2.津贴补贴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万元)。 3.绩效工资1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89万元)。 4..绩效工资7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 7.住房公积金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万元)。 8.工会经费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 9.退休费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9万元)。 10.生活补助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因为本年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本条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且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因为本年“三公”经费未纳入预算,本条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为本年因公出国(境)费未纳入预算,本条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因为本年公务接待费未安排纳入预算,本条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因为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纳入预算,本条无数据,因此公开为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为本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纳入预算,本条无说明,因此公开为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万元,同比增加了0%,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中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6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8.70万元,固定资产224.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0200111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