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
来源:中共永德县纪委 作者: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2-02-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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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设在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设15个股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15个派驻机构和归口管理的6个巡察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永德一贯到底 始终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两个维护”的行为,精准识别和清除“两面派”“两面人”,真正让党的政治纪律成为硬约束、硬要求,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永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上下同心、步调一致。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实做细做准政治生态分析工作,不断完善政治监督具体化、可检视、促治理的基本方法,推动政治监督更加具体、更有成效。用好用活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机制,紧扣“563”发展计划、“六个永德”“美丽家园”建设、落实“十四五”规划等工作,开展“源头式”监督、“项目化”监督。紧盯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坚决守牢疫情防控防线。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整治土地管理领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涉粮腐败问题,督促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政法领域反腐败成果。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健全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切实提高审查调查质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开展约谈。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情况,严格按照四类方式明确处置方式和时限,加快办理进度。进一步探索纪委监委负责人与留置对象首场谈话制度,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教育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外调内审、固定证据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查办有效率、高质量。建立重大案件审查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审核把关,确保留置措施依法依规使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防止审查调查中的“惩办主义”倾向。用好“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形成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建章立制的完整工作闭环。跟踪处分决定执行、权益保障等情况,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变味、不走样。开展回访教育、谈心谈话,让受处分人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选取典型案例拍摄以案释纪释法专题片,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不断取得从政治上看的正效益、纪法上看的正当性、社会上看的正能量。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狠刹“四风”不松懈。紧盯“四风”新表现,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隐形变异、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聚焦营造圈子“小饭局”、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小福利”、利用职务便利搞“小特权”、服务群众耍“小脾气”、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等问题,分层分类推进专项整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找出症结,推动完善机制、优化治理。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续整治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新型政商关系上树立反腐倡廉鲜明导向,既督促各级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又着力查纠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落实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重要内容,鼓励各级干部秉公用权、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实现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深入推进“清廉永德”建设。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方位全领域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反对特权行为,抵制庸俗腐朽思想,抵制封建迷信思想。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进一步聚焦“四个不摘”和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对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决查处产业扶贫资金流失问题,推动规范对涉农资金的监管。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发挥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民情信息员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继续聚焦“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等领域,通过案件查办、集中整治,清除民生领域的“微腐败”,让群众感受到身边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持续深化监督基本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权、审批权、执行权的监督,防止违规决策。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监督推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经营企业履职尽责、管控廉政风险,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贡献率。深化“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探索日常监督新途径,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职责定位和履职要求。强化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稳步推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加大对小微权力的约束力度,不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加大谈话函询抽查复核力度,纠治“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现象。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开展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实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进一步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强化协同配合。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自己做起、严起。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树牢“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作风锤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提升能力素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普学熟读并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制,不断提升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巩固提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练兵,抓好常态化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163”工作法,奋勇争先、苦干实干。 强化自我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防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行为,严格规范仪容仪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7.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96万元。 与上年1485.85万元对比增加250.82万元,增长16.88%,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7.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7.71万元(本级财力1727.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85.85万元对比增加241.86万元,增长16.27%,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6..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71万元,与上年1465.85万元对比增支91.8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0万元,与上年20万元对比增支150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分析: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4万元。(详见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64万元,较上年15.34万元增加13.3万元,增长8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7万元,较上年4.67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27.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增加原因:由于今年案件的增加及上级各项工作检查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67万元,较上年10.67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112.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7万元,较上年10.67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112.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今年由于案件的增加使用车辆次数也相应的增加,车辆耗油加大;而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护维修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委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31万元,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131.26万元对比增支13.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6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万元;固定资产149.14万元(房屋构筑物99.15万元,车辆38.27万,其他1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数据精准,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因此,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 附: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0111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2055323283.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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