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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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542000000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立情况: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依据《永德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德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机改发〔2019〕1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字〔2019〕15号),在原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文化、旅游职责基础上组建而成,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内设机构: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局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市场股(行政审批股)4个股室。下辖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文管所(县博物馆)、县非遗中心、县旅游景区办、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一是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组织谋划创作重点剧目,创作推出一批重点现实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确保年度演出场次不低于200场次,其中戏曲进乡村不少于60场次。二是抓好全民阅读、书香社会建设,重点抓好“红色图书展”、送书下乡等活动。三是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抓好设施设备管理、免费开放、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点建设、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项目申报等工作。 2.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一是利用节庆活动,组织民间艺人、传承人参加演出,不断扩大我县民族民间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建档工作。三是抓好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四是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五是做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3.抓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继续推进10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二是“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为依托,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三是统筹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作机制和投诉平台管理,提升文化旅游监管服务水平。四是全力推进绿美景区建设,持续推进戎氏永德茶文化庄园、永德县滇缅铁路遗址园、永德知青文化园A级旅游景区示范点建设工作。五是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积极推介永德大雪山洗肺之旅、永德古茶体验之旅、民族文化体验之旅、红色古遗址文化体验之旅4条旅游线路。 4.抓好文化旅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依法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和“放管服”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实文化旅游市场“扫黄打非”、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四是进一步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工作,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80129.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80129.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3572.8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80129.33元,其中:本年收入8580129.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80129.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3572.8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80129.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80129.33元,其中:基本支出7032529.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572.8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547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二是增加了全国文物普查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行政运行4733409.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电费、邮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化环境整治、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综治维稳等工作支出。 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17600元。主要用于116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辅导员生活补助支出。 4.2070204文物保护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协调全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日常支出。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95692.0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162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7176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5844.4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70.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00000元。主要用于永德俐侎人文化传媒公司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电费、邮电费、水费等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466215.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800元,较上年减少80元,下降0.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元,较上年减少80元,下降4.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3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逐年递减原则,即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全国文物普查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要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保护,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文物市场管理工作及全县经营监管文物的审核工作。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通过深化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二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三)文化辅导员补助经费。年度绩效目标:根据永办通〔2022〕9号文,采取继续聘请村“两委”成员、乡村文化能人、文化志愿者兼职等方式,完成116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辅导员配备任务,由县级统筹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经费补助。全面引导和支持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四)永德俐侎人文化传媒发展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外做好文化宣传交流,对内做好群众文化辅导。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共享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0860.5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8254元、水费2970元、电费35000元、物业管理费1776元、邮电费37200元、差旅费20000元、接待费1800元;劳务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工会经费33460.56元;其他交通费用125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99.12元,增长了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类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668607.86元,其中,流动资产2259162.91元,固定资产140944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6458.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3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4年我部门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4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542000111 |
附件【600357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031811014572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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