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正文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03-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000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永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永德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永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永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永德县消防安全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穿“全面从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读书会3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标准推进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永德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党建服务,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以案示警力度,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通报住建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依法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以“躺平式”干部整治为抓手,认真践行“163”工作法,引导党员干部在“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中勇担急难险重任务。

2.围绕“项目提速”,投资拉动考核目标。一是坚持在项目“谋划、申报、推进”上聚焦发力,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紧盯中央和省政策走向,提前着手、超前谋划,2023年申报项目25个,累计向上争取资金856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3.81%,招商引资突破1.5亿元,目标任务实现超额完成。二是健全周调度、月督查、季排名机制,全速加快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棚户区改造、永德县物流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和永德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等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27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6.41亿元。三是建筑业稳步发展。年内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5.96亿元,增速为20%。完成建筑企业登记注册125家,总承包资质升级2家,在库建筑企业12家。四是房地产业稳控有力。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50000平方米,完成从业人员工资总额6923.51万元。

3.深化“改革提效”,发展活力逐步显现。坚持以深化改革增动力、凝心聚力促发展。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依法做好行政许可核批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宗,新开工面积5.1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6亿元。办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审查备案9宗,完成招投标会议现场监督3个。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件,行政处罚4件。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深化多规合一、方案联审、多评多测合一、联合审图验收等改革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网办,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线上审批,实现企业和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优化“获得用水”,简化报装流程,将用水报装流程统一压缩为“申请、移交”两个环节,用水报装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报装渠道包含营业窗口、微信公众号、电话办理、公司办公地办理等内容。压缩报装时限,用水方面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接通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接通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营商环境,用水用气报装窗口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顺利完成各项年度考核指标落实。

4.加快“内涵提标”,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抓绿美建设就是抓县域经济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美建设。制定《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绿城市”行动方案》,新增花卉2.2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7970平方米,新增果树205棵,实施完成城市“增水”工程400米,更换县城路灯1386盏及8栋标志性建筑灯光安装,完成德党湖大坝月季花卉景观打造及光影特色夜景打造,350米罗汉松绿化种植示范段建设成效显著。永通路(山水佳苑段)、永平路、气象路等5条市政道路基本建成。今年以来累计新建及改造雨污管道6.3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入使用,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应急调节项目得到有序推进。完成市政管网系统普查工作,启动开展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雨污错节混接系统梳理以及绿地系统普查等工作。纵深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镇“两污”治理同步发力,完成小勐统镇、勐板乡、崇岗乡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场地测量,永康污水处理工程先行启动污水主干管预埋工作。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有序推进,力争在2024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启动实施。永德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

5.致力“民生提档”,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制定《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租房保障准入门槛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以来分配公(廉)租房533套,清退转租转借8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7户8.325万元。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建设,全县物业企业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2个“红色物业”建试点稳步推进。2023年以来,累计销售住房139套4.57万平方米;销售二手住房144套2.13万平方米;销售非住房1.1万平方米。协助查核房产案件43件,为退休人员、购房户及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人员出具各类证明15份。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年内累计完成投资6800万元。83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省级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完成201户,完成投资338.46万元,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625户,发放补助资金946.6万元。全面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积极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欠款清理工作,2023年以来,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7.17万元,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6.突出“安全提质”,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坚决抓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年初与行业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月”活动,全力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十五条重要举措”,以开展永德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抓手,举一反三,扎实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重大事故隐患4条,整改安全隐患4条。制定《永德县城镇燃气规范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和《永德县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抓实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年内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59条。开展燃气专项督察检查,全面开展入户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城镇燃气、燃气具及配件销售、餐饮等企业49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25个。紧盯城市内涝防治,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应急抢险“三支队伍”,集中对易堵塞路段排水主管网进行了管道检测,定期清掏街道检查井沉泥,保障汛期管网过水能力,安全度汛。加强房地产市场资金监管及预售资金交存监督,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监管有关政策规定交存、申请使用预售资金,新开监管账户1个。严把预销售审批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件,批准预售面积5772.27平方米,其中:住宅4365.63平方米;商业用房814.44平方米,车库592.2平方米。稳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县共摸排房屋建筑84580栋,有隐患需整改的房屋建筑79栋,已整改79栋,整改完成率100%。其中,共摸排经营性自建房4832栋,有隐患需整改的经营性自建房屋22栋,全部完成整改。

7.着眼“双创提优”,紧扣考核指标抓落实。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考核指标,着眼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制定《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标城市容貌、园林绿化、垃圾与污水、厕所革命、市场卫生、社区单位与城乡接合部卫生6大项内容46个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道路装灯率、县城污水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公共厕所辐射范围为每平方公里7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1%;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为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及创建省级健康县城打下了坚实基础。

8.深化“风险提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主动担当作为,为群众办难事、办实事、办好事。2023年受理化解国家、省、市、县信访案13件,办结12345政务热线9件、网上留言3件;2023年办理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攻坚月暨重复信访事项攻坚行动交办件共2件。

9.紧扣“巩固提升”,促进城乡全面发展。2023年5月,根据县委安排,我局共派出5名干部职工到永康镇朝阳村、弯腰村、鸭塘村开展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工作,其中:2名为驻村第一书记,分别挂钩朝阳村和弯腰村,主要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了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厕所革命、烤烟收购、整治提升人居环境、防汛安全等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图斑整改、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维稳、“三防”宣传、反诈APP安装、“两保”收缴、甘蔗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到村听取汇报和调研指导工作8次,累计支持工作经费2.5万元。帮助朝阳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42盏,协调弯腰村购买无人机1台,价值0.84万元。半年来,驻村帮扶成效明显,挂钩帮扶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59,732.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59,732.8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3年8,305,999.17元)对比增加17,453,733.6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及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补贴等项目资金,所以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59,732.85元,其中:本年收入25,759,732.8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59,732.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3年8,305,999.17元)对比增加17,453,733.6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及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补贴等项目资金,所以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59,732.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59,732.85元,其中:基本支出5,459,732.85元,与上年(2023年6,505,999.17元)对比减少1,046,266.3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2024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20,300,000.00元,与上年(2023年1,800,000.00元)对比增加18,5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及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补贴等项目资金,所以2024年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2,032.2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557.8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9,429.6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710.0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11.9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

2110302水体项目支出11,30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资金;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补贴资金;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4,092,072.7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40,918.4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0元,较上年(2023年24,000.00元)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拨款安排20,300,000.00元。设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设定二级绩效目标共34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3,557.84元,与上年(2023年283,446.72元)对比减少49,888.8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330,764,738.54元,其中,流动资产203,952,055.60元,固定资产553,211.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6,259,471.1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458,05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77.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6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8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 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1表.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 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2表.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 2024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0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 2024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1表.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111

  
附件【500902002_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315110137304.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