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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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000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以及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永德县婚姻登记管理站。 2.永德县救助管理站。 3.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永德县殡葬事务管理所。 5.永德县中心敬老院。 6.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等3类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抓实项目建设,确保民政项目落地使用有新突破。2024年,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二是有计划推进已建成永德县中心敬老院、勐底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投入使用;三是推进崇岗乡敬老院、班卡乡敬老院、乌木龙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勐底农场敬老院、小勐统敬老院、永德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工作。 3.抓实深化改革工作,实现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加强散埋乱葬综合治理,开展拆除已建成的活人墓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公益性公墓入葬工作,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殡仪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造现有坟山、集体公墓等推进6个村级公墓建设。 4.健全制度建设,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工作有新突破。管好用好全国儿童系统,实现精准救助,继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任务。抓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心理服务咨询室,以购买专业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或心理健康知识辅导。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资格认证,鼓励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和建设慈善超市。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拓展发行渠道,规范公益金管理,确保福彩工作稳中求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服务人民。加强社工组织培育发展,调动和发挥好社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5.抓实社会组织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宣传。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坚决杜绝流浪乞讨人员饿死、病死街头现象的发生。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扎实做好2024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758755.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758755.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48591.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预算、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县级补助资金预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758755.82元,其中:本年收入34758755.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58755.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48591.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新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预算、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县级补助资金预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58755.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58755.82元,其中:基本支出5505553.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053.0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92532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9644.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预算、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县级补助资金预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201项 行政运行3837775.95元。 1.工资福利支出3585922.11元,其中基本工资1312692元、津贴补贴783080.04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274169元、绩效工资1167785.7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136元、失业保障缴费13059.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1853.84元,其中办公费10800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6000元、工会经费26253.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5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00元。 (二)2080207项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69400元 1.《永德县地名志》出版补助经费139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00元,印刷费139400元。 2.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专项补助经费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其中差旅费10000元、会议费12000元、委托业务费8000元。 (三)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399200元。 1.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3796700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6700元,其中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1956700元、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1840000元。 2.揭批查人员生活补助363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60元,生活补助36360元。 3.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其中差旅费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元。 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书记工作津贴58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培训费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党组书记工作津贴12000元。 5.殡葬改革工作经费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其中印刷费15000元、差旅费2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 6.婚姻登记工本费2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元,办公费24000元。 7.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县级补助经费4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000元,生活补助460000元。 (四)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8782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323.2元,原渠道退休费281323.2元。 (五)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356.45元。工资福利支出501356.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1356.45元。 (六)2080801项 死亡抚恤528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72元,遗属生活补助52872元。 (七)2081001项 儿童福利1254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24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25424元。 (八)2081002项 老年福利3104240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4240元,其中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284424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260000元。 (九)20811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564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6494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466932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87168元。 (十)20819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0000元,城市低保对象救济费1050000元。 (十一)20819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90000元,农村低保对象救济费9590000元。 (十二)20821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6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7000元,救济费256700元。 (十三)2082502项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620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099元,其中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157740元、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2915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177200元、起义投诚和麻风病人生活补助14244元。 (十四)21011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22476.92元。工资福利支出222476.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2476.92元。 (十五)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6.96元。工资福利支出20216.96元,其中大病医疗保险缴费13950元、工伤保险缴费6266.96元。 (十六)2210201项 住房公积金376017.34元。工资福利支出376017.34元,住房公积金376017.34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80-99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障人数7136人,月补助标准5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42816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负担,县级应配套278304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6人,月补助标准50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102000元,省级补助200元/月、县级负担300元/月,县级应配套61200元。 2、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37967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33号),以全县总人口的死亡率与火化率计算,城乡居民火化费标准700元/人,遗体运输费补助平均1500万元/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标准2000元/人测算,由县级财政承担。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8480520元,保障困难残疾人4551人,重度一、二级残疾3168人,由县级财政承担,市财政从市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的5%。让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重度残疾人得到有效护理,残疾人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95%。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050000元,保障人数1091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9349344元,保障人数29584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预算收入: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 2、资产: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3、业务活动费用:行政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353.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786.6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497198.35元,其中,流动资产4913157.46元,固定资产580289.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751.5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0546.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8343.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6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8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1表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2表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4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0表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4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1表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111 |
附件【140314永德县民政局2024031408583599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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