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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永德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7-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审查各类专业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4、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县上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意见。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医疗废物和全县工业污染源等各类污染治理(处置)设施的营运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以及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县城和主要河流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生态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优势。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临沧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等部署要求,切实把生态示范区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抓好抓实。

2、切实抓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认真抓好重点减排项目。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国控企业、减排项目、冶炼排放企业等各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的力度,加强对制糖业、玉丹饮料、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检查,并认真做好现场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大现场监察频次,一年来共实施现场监察90次,共出动监察人员240人次,力求环境现场监察务实、准确、到位。

3、环境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强化环评服务管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云政办函〔2014〕218号)、《临沧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临政办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三是认真做好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准备工作。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热点问题。五是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环境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5、其他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纳入本部门2016年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当年没有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永政发(2001)28号文件2001年7月成立永德县环境保护局。永政办发〔2005〕221号文批准环境保护局为行政单位,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永政办发〔2015〕116号文批准永德县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6名,内设机构4个(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永编发(2011)5号文核准永德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4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永编复(2015)33号文核准永德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5名。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人员情况(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末环境保护局有在职职工17人(其中:领导3人,行政人员5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2016年9月份环境监测站校园招聘录用事业人员2人,2016年10月份监察大队招考录用推公人员1人。

退休人员4人。

实有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总收入为21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为215.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含利息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增加3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财政拨款万元中208类16.5万元,占拨款数的7.6%;210类拨款6.88万元,占拨款数的3.2%,211类拨款182.81万元,占拨款数的84.8%;221类拨款9.4万元,占拨款数的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总支出为2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万元,占总支出的67.29%;项目支出76.84万元,占总支出的32.71%。当年支出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21.05万元,增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调加补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支出1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永德县环境保护局完成年初专项工作目标任务经费支出76.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万元。

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万元,分项为:

1. 班老村崩龙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万元;

2. 小勐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万元;

3. 黑龙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万元;

4. 炭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万元;

5. 乌木龙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5万元;

6. 亚练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7%。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调加补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总支出23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6.88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0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4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7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8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无较大增减变动。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接待费开支1.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对接、县内各业务相关单位工作协调、各乡镇环境监察、监测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77万元,固定资产62.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5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29.3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6.2万元(减少原因6至8月资产清查、公车改革处理报废、报损部分固定资产、无偿划拨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永德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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