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农业局 作者:永德县农环站 时间:2017-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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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农环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永德县农环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农业环境保护监测职能:负责生态农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野植物调查和保护;负责对外来物种的分布调查、监测、及对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控和灭除;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配套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管理;负责沼气技术培训推广,承担农业部下达的国债沼气项目和建设管理工作,推广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节能技术及节能产品。向省农业厅、国家农业部编报农村能源统计报表及开展工作情况。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能: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纠纷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辖区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和标准宣传、技术咨询服务;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三品一标”认证及其加强辖区内“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市场销售产品的管理,确保“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引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检测,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按要求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承担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监督抽查、例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农业环境评价任务;负责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检测工作,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接受其他委托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探索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职能的路子,提升农业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0万元,2016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20万元(包括薇甘菊防控经费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共1个,(其中: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填报的单位共1个,分设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部门编制数18人(其中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8人,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编制10人),在编人员13人(其中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在编实有人数6人,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编实有人数7人)属于财政全供养,退休人员2人(其中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在退休人员1人,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退休人员1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有人数6人,永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实有人数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万元,2016年永德县农环站决算总收入14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8.67万元,增加65.8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社保金额提高,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农环站决算总支出15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4万元,占总支出的79.87%;项目支出31.76万元,占总支出的20.13%;与上年对比增加万元,减99.4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社保金额提高,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农环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1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和个人家庭补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工资福利和个人和家庭补助人员经费支出12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农环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3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6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结转结余10万元,2016年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增加20万元(包括薇甘菊防控经费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78.7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社保金额提高,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12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1.99%。主要用于农环站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他农林水支出等项目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0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相等。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永德县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6人,接待费开支0.07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农环站2016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差旅费及办公费。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9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差旅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是0.97万元,固定资产56.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5万元,主要资产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农环站政府采购预算8.34万元,实际采购8.3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事业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永德县农环站(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报表.xls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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