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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admin  作者: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8-02-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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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行政办公中心用房的调配、管理、维护和行政办公中心产权、户籍管理;管理维护行政办公中心水电、通讯及各类公共设施,做好绿化美化及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经费、公用经费、接待经费等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办公中心综治维稳工作,做好行政办公中心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进入行政办公中心车辆及人员,配合县信访局及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办公中心信访安全工作。

  4.负责做好全县大型节会和主要公务活动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全县重要公务接待。

  5.负责县级交流干部周转房调配,负责物业、水电、通讯等费用管理支付,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县行政办公中心食堂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管理工作;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承办中共永德县委员会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后勤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财务室;接待事务股;后勤保障股;安全保卫股;机构数量与机构性质与去年一致。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做好全县大型节会和重要公务活动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全县重要公务接待;

  二是负责县级交流干部周转房调配,负责物业、水电、通讯等费用管理支付,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三是负责县行政办公中心食堂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管理工作;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并按要求上报。

  四是承办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永德县人民政府、政协永德县委员会及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1.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05.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45万元(本级财力405.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1.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9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1.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79万元(基本工资65.39万元、津贴补贴49.87万元、绩效工资5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4万,包括工伤保险0.34万元、生育保险1.03万元、失业保险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5万元(办公费1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25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差旅费1.45万元,培训费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64万元(退休费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项目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无与上级政府资金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11.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6.17万元,减8%,主要原因是: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2.调整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9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33%。主要原因是:承担县内大小公务接待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检查以及行政办公中心正常运转经费等。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办接待全县大小公务接待及脱贫攻坚检查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29%,经费主要用于承办全县大小公务接待及脱贫攻坚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已划拨县政府办公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人均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与2017年对比减少4.1元减39%,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调减“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18年比2017年只减不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

  
附件【永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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