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8-02-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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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心工作职责制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
(2)研究制定土地储备的实施办法;
(3)拟定土地收购储备的手段、计划和具体方案;
(4)拟定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 ;
(5)负责土地分批次征收、收购中的协议洽谈和费用预测,收购方案的拟定以及方案的依法批准和具体实施;
(6)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依法将储备土地出租、抵押或临时使用;
(7)负责储备土地的登记造册和信息发布;
(8)协调土地储备与各部门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12年3月成立,将原与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合署办公的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单独设立,为永德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17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情况。2017年初,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牵头编制了永德县2018年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储备计划,计划安排收储建设用地791.9925亩。分别是:云南恒永房地产开发公司凤凰城二期(2015年度第一批用地)105.549亩;永康工业园区管委会(2014年第一批用地)126.5295亩;县教育园区(2016年度第一批用地)99.8655亩;会展中心(露天体育场)(2013年第一批用地)162.8595亩;湖畔文化小镇建设项目(2014年第一批用地)175.1595亩;天地人和小镇建设项目(2014年第二批用地)93.1095亩;德安小区(2015年度第四批用地)28.92亩。
(二)县城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负责征收的重点项目共9个,征收土地面积175.7609亩,涉及农户73户,房屋拆迁16户,共兑付补偿资金2333.004944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6万元(本级财力7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4.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74.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02万元增9.20%,主要原因是: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2).完善改革性补贴规范奖励性政策增加改革性补贴。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经济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与2017年对比无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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