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市政管理中心 作者:杨凤书 时间:2018-02-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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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市政景观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广场、道路、桥梁、排水、雕塑、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场所照明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城市洗车场、停车场、游艺场设置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空中、地下管网铺设管理。 6、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与社区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7、负责城市公园及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社会单位与社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山水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8、负责市政园林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及各种城市管网的档案资料管理。 9、指导全县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0、指导全县城乡市政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属财政预算拨款单位。于2009年5月13日成立,为县住建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预算编制的单位有1个;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设主任1职(正科级),副主任3职(副科级);根据主要工作职责,内设办公室、卫生站、园林绿化站3个职能股(室)。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人员配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县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的现有在职人员;二是忙海工程水库管理所超编人员。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现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财政拨款人数在职职工22人;退休人员25人;临时工28人;实用特种车辆20辆;公务用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总体工作目标 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清扫工作做到县城街道无可视垃圾,清运工作做到车走“两净”(即:垃圾桶干净、垃圾桶周围干净),路灯亮灯率达98%,绿化做到适时养护、绿化带随时干净,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明亮的工作生活环境。 2、主要抓好七件事 (1)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县等工作部署以及扶贫开发工作的传达学习、贯彻执行落实。 (2)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4)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5)完成垃圾处理厂全面竣工验收。 (6)抓好净化、绿化、亮化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提升。 (7)强化内部管理工作。 3、抓好八大常规工作 (1)县城清扫保洁工作:围绕“保持县城街道无可视垃圾、垃圾桶及周围无满溢(泼洒)垃圾、果皮箱清掏干净”的常态化的环卫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考核管理办法,使环卫工作真正做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同行认可”。 责任股室:卫生站 (2)县城路灯管理工作:围绕“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8%”的目标,做到每晚必须有专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维修。做好台账的管理工作,做到维修工作有据可查、灯具耗材用途有据可查。 责任股室:路灯管理站 (3)县城绿化管理工作:对所管养的行道树、绿化带适时进行修剪、浇水养护,确保所管养的绿化带树木、花草不因干季缺水死亡。对绿化带垃圾、枯叶及时进行清理,确保绿化带的干净。对市民反应较为强烈的影响住户、商铺、路灯照明的行道树进行适当修剪、处理。 责任股室:绿化站 (4)垃圾清运费收费工作:建立健全收费工作台账,进一步摸清底数、理清范围。加大收费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搞“人情费、关系费”,力争收缴费用在去年基础上有新的突破。探索关于私人住户委托收费办法。加强对收费票据的规范管理,协同财务室做好收入账务管理(现金出纳帐),适时对收入情况进行公开。 责任股室:收费组 配合股室:办公室(财务室) (5)清运工作:清运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要确保行车安全、执行安全操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酒后工作,随时关注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服务范围垃圾的清运。对垃圾桶周围满溢、泼洒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坚决杜绝清运车辆过后垃圾桶旁垃圾遍地。 责任股室:清运组 配合股室:卫生站 (6)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处理厂的日常垃圾堆放管理工作,日常防火工作,一年一次的垃圾覆盖工作。提前做好进场道路的铺筑工作。做好渗滤液处理站的渗滤液处理工作,做好硫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硫酸使用安全,做好渗滤液处理的台账记录工作。 责任股室:垃圾处理厂 (7)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做好广场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广场全天候干净整洁。做好广场设施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广场设施行为。对广场设施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做好广场人工河的垃圾清理和观赏鱼管理工作,确保人工河干净整洁。 责任股室:园林绿化站 (8)下水道工作:经常对下水道进行巡查,及时对主要下水道口进行清理,特别是干季结束雨季即将来临时,必须对下水道口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雨季下水道畅通、污水不外溢。 责任人:杨世雄 蔡小保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5人。 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特种车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7.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0.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29万元(本级财力721.23万元,专项收入116.06万元(垃圾场项目结余资金),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7.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42万元,项目支出295.84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7.01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6万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5.4万元; 4、2110304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万元; 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67.038万元; 6、2210201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0.5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361.42万元 1、301工资和福利支出245.45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6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15.4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0.5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基本工资71.58、津贴补贴49.49万元、绩效工资50.22万元、工伤保险0.34万元、生育保险1.03万元、失业保险2.57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万元(办公费1.5万元、垃圾场及办公室用电电费1万元,办公电话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27万元(事业单位退休费17.0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退休费0.73万元、单位长期使用的临时工28人工资及保险91.53万元)。 302项目支出295.84万元 1、30213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行及无害化处理经费3万元; 2、30239垃圾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及燃油费20万元; 3、30213文化广场观赏鱼养殖及饲料款1万元; 4、30239 20辆垃圾清运车辆的保险费10万元; 5、30213全城绿化地绿化管养费76万元; 6、30213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工资147.84万元; 7、30213文化广场公厕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费1万元; 8、30213道路清扫保洁工具费2万元; 9、30213全城下水道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1万元; 10、30206永德县县城路灯电费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的支出、减排专项支出及能源节约利用太阳能风光互补项目(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241.4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61.42万元,增加了119.95万元,主要增加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有社会保障局申报预算,2018年度工资有我的单位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80万元(其中100万元的预算属于无法运转后追加的预算),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9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84万元。主要增加在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在2017年度中我单位预算73.3万元,财政批复预算18万元,相差55.3万元,在后来追加了预算。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2017年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2017年度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8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费及油料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42万元的1.85%,人均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支出,与2017年7.4万元对比减少0.7万元减10%,主要原因是:由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18年2月8日 附件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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