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民政局 作者:卢应昌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上级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实、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5.负责贯彻执行优抚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承担永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工作婚俗、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村(居)民委员会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指导乡(镇)地名工作和门户楼牌管理。 10.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基金会设立、变更、撤销登记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老龄工作政策、规章;负责高龄老人优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养老服务、基层老龄、老协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老龄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民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民局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区划和基政社区建设股、殡葬管理股、永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8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永德县民政局流浪乞讨救助站、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永德县中心敬老院、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德县军人服务中心7个站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以下五个重点方面寻求突破。 1.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在全面收尾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与县、乡各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破解项目落地瓶颈,加快推进崇岗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和社会救助站3个项目建设工作。 2.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健全和完善了低保核对机制,持续开展低保减量提标,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 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向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延伸,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4.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刻定目标时限,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科学推进。 5.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以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重点,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群体的稳定;完成年度接收安置工作。 6.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进一步创新创优民政服务工作,更好地为民政服务对象服务,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真正做到为民执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5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37.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5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57.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7.87万元(本级财力2357.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7.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63万元,项目支出742.2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56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827.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6.64万元、老龄事务333.8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06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2.4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85万元。 (3)抚恤56.8万元,其中:伤残抚恤3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4万元、义务兵优待49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4万元。 (4)退役安置40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3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8万元。 (5)社会福利28.65万元,其中:儿童福利28.65万元。 (6)残疾人事业222.25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22.25万元。 (7)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5.92万元,其中: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5.92万元。 (8)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60万元。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88.3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88.3万元。 (10)其他生活救助85.63万元,其中: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5.63万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0.4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6.4万元。 (2)医疗救助54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4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7.91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47.9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7.9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15.63万元,项目支出742.24万元)。 基本支出1615.6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79.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1.55万元、津贴补贴180.19万元、奖金9.14万元、绩效工资4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77万元、住房公积金47.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46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1.88万元,其中退休费12.62万元、生活补助672.84万元、救济费291.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项目支出742.24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万元,其中办公费5.48万元、差旅费2.9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9.2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9.9万元、救济费581.36万元、医疗费补助54万元、奖励金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金额0万元。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减少原因是原基本支出的抚恤补助、退役安置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临时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调整为项目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3725.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5.44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61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0.3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基本支出的抚恤补助、退役安置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临时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调整为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支出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742.24万元,其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支出8.98万元、抚恤补助52.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4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5.9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510万元、临时救助2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4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54万元。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脱贫攻坚低保户调查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民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低保工作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是反映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级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民政局 2018年2月8日 |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