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大山乡人民政府 作者:大山乡 财政所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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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部门和指导各村委会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部门和各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指导乡武装部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员动员;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乡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乡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大山乡人大、大山乡政府、大山乡党委、大山乡财政所、大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大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山乡烤烟发展服务中心,大山乡林业站、大山乡水利站,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乡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通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全乡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并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势推进脱贫攻坚,夯实发展基础。紧紧围绕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继续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瞄准扶贫脱贫“靶心”,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拉紧脱贫责任链条,举全乡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努力做到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全覆盖。 2.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健全产业体系。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强产业脱贫困为主攻方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抗风险能力。 3.着力促进科学发展,提升人居环境。科学编制和完善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规划开发喀斯特地貌奇观、仙人洞、岩羊城及地热资源,创建生态宜居环境,推动文化兴乡。 4.着力改善民生保障,推进民生事业。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坚持财力向民生集中、政策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时刻把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努力做到让群众幼有所育、劳有所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困有所助。 5.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面对发展新重任,工作新要求,群众新期盼,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时刻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使命扛在肩上,把万家冷暖放在心上,依法行政,履职为民,清正廉洁,务实担当,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1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1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8.6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8.66万元(本级财力918.6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18.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6万元,项目支出7.8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8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政府、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所、纪检监察、团体和党委的日常运行及工资支出。 (2)教育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党校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日常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新农保协办员工资和抚恤费等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办的日常运行及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60万元,主要用于村乡规划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 (7)农林水事务支出252.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和村委会的日常运行,以及技术推广与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其他农业支出、抗旱、农田水利、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54.52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安监员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9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4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910.8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二)2018年项目支出7.8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主要减少原因是2018年无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相关车辆运行经费减少;二是食堂统一管理,相关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大山乡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7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在编实有公务用车日常加油费、维修费等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劳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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