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德党镇人民政府 作者:德党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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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部门和指导各村委会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部门和各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所属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指导镇武装部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员动员;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镇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团结和依靠全镇各族人民,立足德党发展实际,积极把握新时代、全面适应新常态,勠力同心、主动作为;紧紧抓住全省“五网”建设大会战等重大发展机遇,全力服务湖滨城市、高速公路、通用机场等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要求,精准靶向、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79人。在职实有1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3.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3.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3.87万元(本级财力1883.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3.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27万元,项目支出9.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66万元,其中:20101人大事务支出19.95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召开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和人大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6.60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政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106财政事务支出38.89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财政所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11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0.06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纪检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生活补助;20129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群众团体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12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党委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205类教育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干部教育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36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9万元,其中: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2.98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3.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5.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34万元,其中:2100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3.65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村镇规划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7.213类农林水支出758.10万元,其中:21301农业支出430.38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21302林业支出36.96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林业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1303水利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德党镇水利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1307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7.97万元主要用于18个村(社)的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村级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8.215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员的生活补助。 9.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2.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18年预算数1883.8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874.27万元,一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24.68万元;二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万元(办公费116.22万元、手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3.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8.88万元);三是用于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82.79万元(退休费35.15万元、生活补助247.64万元)。2、项目支出9.6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办公费7.1万元、会议费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基本支出1874.27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4.8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9.6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支农惠农培训取消,培训费减少;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数17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3.3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3.5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88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
附件【永德县德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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