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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委政法委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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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永德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是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永德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领导机构,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办事机构。永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永德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永德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常设机构;2015年划入永德县司法局承担的中共永德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办2个机构;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县综治办、县维稳办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心,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努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7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76.5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76.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6.52万元(本级财力 276.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76.5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7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2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7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9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5.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无上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65.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61.78万元,增2.3%,主要原因是完善改革性补贴规范奖励性政策增加改革性补贴。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11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数持平。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06万元,其中:办公费1.74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1.1万元,与上年预算18.06万元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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