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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2015]128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计生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各类突发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协助上级开展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协助上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助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制定标准。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机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包含16个单位,分别是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永德县人民医院、永德县中医医院、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乌木龙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永德县大雪山乡卫生院、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其中: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14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与项目股、政策法规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基层卫生股、药政管理与中医药发展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防治艾滋病与宣传科教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入县人社局,机构数量与机构性质与去年一致。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二是认真抓实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三是全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常规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挂钩村帮扶工作

六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

七是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防邪教、卫生监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爱国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到落实各项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分别是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含局机关本身、卫生监督所、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等)、永德县人民医院、永德县中医医院、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乌木龙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永德县大雪山乡卫生院、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608人。在职实有90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69人,财政部分供养337人(乡村医生及政府购买人员),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14.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1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4.54万元(本级财力6014.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14.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0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9.16万元,项目支出185.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27.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6.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0101行政运行259.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05.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972.54万元,主要用于县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367.9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0.5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1689.8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92万元。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99.85万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0.5万元。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70.08万元,主要用于县妇幼计生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7.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7.6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25万元。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万元。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9.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10万元。

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伤残军人医药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0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48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23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06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50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万元,项目支出20.9万元)。

30202印刷费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

30205水费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1万元)。

30206电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

30207邮电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30211差旅费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2万元)。

30216培训费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1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30226劳务费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20.6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退休费14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6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0万元,项目支出11.2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30308助学金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30309奖励金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5829.16万元,比2017年5875.93减少46.77万元,减0.8%,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85.38万元,比2017年120万元增加65.38万元,增54.48%。主要原因是: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纳入本级预算。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减4.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万元,减14.47%,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领导对卫生计生工作检查督导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半年及年终考核,县对乡镇进行四个季度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0.45万元、印刷费9.4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5.12万元、培训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劳务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调减“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18年比2017年只减不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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