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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作者: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前口径预算管理,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放映在预算中,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129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

1、贯彻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政府、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政府有关文体广电旅游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文体广电旅游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作导向、市场导向,并监督实施,推进文体广电旅游的体制机制改革;

2、拟定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重大工程,指导文体广电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拟定全县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案,对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及传统体育进行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管理;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节目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节目的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群众文化;负责管理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5、指导和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全县文博事业,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地面文物保护、维修、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全县文物市场;指导全县历史文化研究,负责审核申报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证照发行、业务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文体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得文化产业经营活动;

6、贯彻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7、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县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或民间散布的作品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拟定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等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建设;指导群众文化体育、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残疾人文化体育、社区文化体育、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体育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运动;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培训;指导全民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指导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协调、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有关体育行政审批及管理工作。

9、按照国家、省和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规划,制定全县广播电视覆盖有关技术规划,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县辖区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10、管理永德县广播站、中波站、棠梨山转播台、“村村通”维修中心、广播电视报发行站,10个乡镇广播电视站。

11、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县级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播出机构、高山台站、本地节目传输光缆等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障;

12、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和重点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区(点)、乡村旅馆的等级评定和申报、复核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市场地对外推广;指导乡镇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仙根景区管理委员会和旅游协会工作;

13、承办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业

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成立于2011年10月,由原永德县文化体育局、永德县广播电视局、永德县旅游局合并而成,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领导一正三副;内设办公室、体育股、文化艺术股、广播影视事业管理股、旅游事业管理股;下辖永德县文化馆、永德县图书馆、永德县农村电影业务管理站、永德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永德县文物管理所(永德博物馆)、永德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德县广播电视台、永德县广播电视管理服务中心、永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9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升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及项目申报导向,加强项目的申报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可研编制、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落实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二是完善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不断创新免费开放工作的服务方式和内容,让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民心,让基层群众充分享受基本文化权益。

三是深入抓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抓好国道219线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工作,确保珍贵文物不受破坏和流失。年内,完成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抓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艺人的培养,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

2、积极动员,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开展

一是抓好体育项目建设。建成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为2017年全市老年人综合运动会在永德举办,提供基础保障。加大行政村农民体育场地、全民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依托体育馆免费开放工作,持续抓好综合运动会、健身气功推广等各项体育健身活动。

3、注重引导,推进广播影视事业发展

一是抓好电视宣传。紧紧围绕“市内提升、省内出彩、中央突破”的外宣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电视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完善制播质量和水平,努力拓展宣传工作新局面。加大新闻稿件的报送力度,争取3条以上新闻上中央台,争取10条以上新闻上省台,争取200条新闻上市台。做好微电影的摄制工作,争取2部以上本土微电影在亚微节上获奖。

二是抓好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加快广播电视节目接入电信IPTV的进度,全面完成市县广播电视节目全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棠梨山中央无线覆盖一期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质量和水平,确保完成1392场放映任务。

4、强化管理,推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文化市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以“扫黄打非”为主要内容的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查堵“黄、赌、毒”及封建迷信、非法盗版等有害出版物,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

5、做好规划,加强旅游产业发展

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积极主动落实好旅游规划编制、旅游景区建设、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行业监管、旅游人才培养及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编制2018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名,其中:机关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70名。其中:参公编制4人。在职实有77人,局机关18人(其中:公务员16人,工勤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其中:参公人员3人)。财政全供养77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务总收入93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0.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930.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5.9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0.69万元(本级财力930.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资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7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预算总支出930.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9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70101行政运行13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8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

2070104图书馆4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4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

2070109群众文化16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14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万元。

2070204文物保护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0401行政运行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2070405电视22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60501行政运行89.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8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2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7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入部分)。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25.69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854.34其中:(301类01款)基本工资253.14万元、(301类02款)津贴补贴209.83万元、(301类03款)奖金5.78万元、(301类07款)绩效工资130.81万元、(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52万元、(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89万元、(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6万元、(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71.11万元。(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43.26万元;其中:(302类01款)办公费23.10万元、(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9万元;其中:(303类02款)退休费23.84万元、(303类05款)生活补助4.2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302类)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302类01款)办公费0.2万元、(302类11款)差旅费1.8万元、(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无与上级配套项目资金安排。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无此项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925.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6.34万元增9.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2017年减少32.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经济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万元(其中,公务用b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维护费、加油费、洗车费、过路费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支出,与2017年对比增加0.53元增1.24%,主要原因是:由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详见图表3)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

2018年2月2日

  
附件【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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