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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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管理和指导县域财源建设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实施全面绩效管理,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3.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上级分配的彩票资金;牵头制定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6.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7.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11.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2.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永德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审批。 14.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永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永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镇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 15.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财政局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县内设24个股室:办公室(科技股)、预算局、监督检查局、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制税政与政府采购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股、产业发展股、农业股、永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股、社会保障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资产统计财务监督股、涉外金融股、会计股、永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金融综合服务股、永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永德县国库支付中心、融资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深化财税改革,强化征管,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突出脱贫攻坚、重大项目、民生改革,强化监管,依法理财履好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重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3.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财政资金运行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依法理财,积极组织收入,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全局的工作正常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0.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87万元,上年结转31.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87万元(本级财力780.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0.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8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42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372.26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3.16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万元(遗属补助等)。 2.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务管理及服务中心用于后勤保障服务的相关工作开支,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20106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预算改革业务1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预算管理改革相关项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4.20106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务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事业管理国库支付中心用于开展国库业务相关项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5.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全县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工资管理软件、全县票据管理及财务软件维护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6.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100.4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开支。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96.54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7.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财政改革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分别是财政改革工作、自身建设工作、财政内部管理工作项目相关经费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5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10.2130701农林水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经费,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支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20.8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财政局局机关、事业管理人员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652.84万元;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57.06万元;退休费、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财政局局机关、事业管理人员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如财政改革工作、财政信息化工作、财政自身建设工作、财务培训、财政内部管理工作项目相关经费,以及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对村级一事一议工作、金融工作、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等开支。主要用于开展以上业务工作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是:办公费23万元,水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资本性支出,具体是: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财政局局机关、事业管理人员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8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与上年719.02万元对比增加1.85万元,增幅0.26%。 1.工资福利支出652.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6%,与上年602.83万元对比增加50.01万元,增幅8.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全县预算改革管理要求,截至2017年11月份预算取数时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但未包括2017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调增改革性补贴和政府性绩效奖励;二是住房公积金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06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与上年60.54万元对比减少3.48万元,减幅5.75%。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由于县级财力困难,压缩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严格经费开标准,故公用经费较2017年调减。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万元,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2%,与上年55.65万元对比减少474.68万元,减幅80.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财政局局机关、事业管理人员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如财政改革工作、财政信息化工作、财政自身建设工作、财政内部管理工作项目相关经费,以及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对村级一事一议工作、金融管理工作等开支。与上年8万元对比增加52万元,增幅8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财力困难,预算安排不足,导致上年部分费用应付未付情况,今年仍存在财力困难的压力,在压缩县级部门项目经费和严格经费开标准的基础上,根据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故项目经费较2018年调增。 1.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占项目支出96.67%,与上年8万元对比增加50万元,增幅86.2%。主要原因是开展财政工作项目相关经费。 2.资本性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96.67%,2017年未预算安排,今年预算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特别是部分电脑使用年限较长需更新。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县本级财力困难,每年实际支出超预算,2018年财力困难的压力更大,今年公务接待费根据2017年实际支出8.51万元(不包括未支付部分)安排预算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2017年实际支出19.39万元安排预算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永德县财政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永德县财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业务调研、监督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永德县财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的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维修费、其他费用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7.06万元,与上年60.54万元对比减少3.48万元,减幅5.75%。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由于县财力压力大,压缩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严格经费开标准,故公用经费较2017年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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