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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政协办  作者: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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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政协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政协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 部门收入总表

6-7 部门支出总表

6-8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协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永德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政治协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就重大决策执行过程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协商。

2.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3.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通过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共永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联系指导。加强对全县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沟通联系,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共同性、普遍性的主要问题,指导其开展工作。

5.承办县委及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政协永德县委员会,为财政全供给单位。县政协机关内设办公室、提案工作委、文史和教科文卫体工作委、经济和人口资源工作委、民族和宗教三胞外事工作委、社会和法制工作委6个委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政协机关行政人员编制17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4名,秘书长1名,工作部门科级领导职数7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县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围绕“绿色永德、湖滨城市、恒春古郡、大美胜地”的品牌定位,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服务和融入新常态下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为机遇,以开放融合和跨越式发展为路径,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加大“五网”建设和消除贫困为支点,以投资拉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党的建设和依法治县为保障,在中共永德县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凝心聚共识,合力助落实,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永德跨越发展新篇章贡献政协力量,体现政协担当。

1.强化政治协商平台,做聚力发展的“参与者”

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民生开展专题协商,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民意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抓好全会协商。组织政协委员在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开展集体协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协商情况。二是开展好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协商。组织基层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活动,邀请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政协协商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开展面对面协商。三是积极推动对口协商。落实专委会对口联系党政部门机制,对联系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协商。四是抓实提案办理协商。及时交办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加大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工作力度。

2.强化民主监督平台,做真抓实干的“督促者”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的优势和特色,采取监督性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结合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开展民主监督。一是组织好评议工作。围绕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抓好2017年评议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对县财政局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开展好监督工作。继续选派部分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各类人员选聘巡查巡考、部门听证、“阳光司法”庭审和“两院”征询意见活动。支持政协委员兼任行风监督员、部门评议员工作,引导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发挥政协委员贴近群众、联系面广的优势,就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继续做好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的督察。三是履行好视察及提案督办职责。对全县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县教育园区建设进行专题视察。组织开展对2017年度政协常委会重点督办提案进行“回头看”,督办好九届二次会议提案,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3.强化参政议政平台,做善谋良策的“建议者”

以服务中心、服务决策为出发点,着力提高议政水平。聚焦全县重点工作和党政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精选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重大工程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等工作集智献策。今年重点开展好全县小城镇规划建设情况和全县优质米产业发展情况两项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支持配合好省、市政协到永德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调研视察任务。

4.强化团结民主平台,做汇聚众力的“引领者”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优势和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各族各界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把增进团结、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联系,不断拓展团结联谊的途径和形式,兼顾各界利益表达,兼听各种意见诉求,兼容各方智慧力量,大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广泛凝聚最大共识。协办好各族各界2018年中秋茶话会,组织好2019年新年茶话会,搭建知情明政、交流沟通、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密切与港澳台侨胞及侨眷、侨属的联系,支持、鼓励他们投资家乡,参与和共享永德的发展。推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市政协和县外政协组织的联系交流,积极参与全国和省、市政协组织开展的政协联谊联络活动。扎实抓好政协文史工作,完成《永德政协年鉴2017》征集和出版工作。

5.强化服务大局平台,做中心工作的“助推者”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协助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继续落实县委关于县四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负责或协助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安排,落实县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企业有关责任,助推脱贫攻坚、茶叶产业发展、优质米品牌打造、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永康商贸物流城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继续组织政协力量参与和助推脱贫攻坚,着力抓好处级领导干部和政协机关“挂包帮、转走访”,助推全县决战脱贫攻坚。探索有效机制,充分发挥“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优势和作用,做好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6.强化自身建设平台,做严实作风的“践行者”

坚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提升政协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发挥政协常委表率作用,将常委会建成勤于学习、精于建言、善于合作的领导集体。三是加强专委会建设。把专委会工作与界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活跃、有序、深入。四是强化委员主体作用。维护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和权利,激励委员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委员来信来访,抓好委员日常联络和学习培训,充分用好政协委员履职为民办实事资金,支持、引导委员通过提案、会议发言、视察调研等途径反映社情民意。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县政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六是抓好政协机关建设。健全完善机关的日常管理制度,提升政协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6.328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851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余56.4769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6.3288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9.851966万元,上年结转56.4769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851966万元(本级财力529.8519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851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9.8519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51966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支出:

1.“201类02款”支出419.746615万元,主要反映的是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

2.“208类05款”支出61.478434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支出19.5988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21类02款”支出29.02803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501类”支出349.99709万元,主要反映的是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9.99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02类”支出160.4512万元,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4512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3.“509类”支出19.403676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生活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4036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85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51966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851966万元,比上年469.9261万元增加59.92586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普调。

(二)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13.851966万元,比上年350.9261万元62.92586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普调。

(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6万元,比上年119万元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是缩减开支。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政协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政协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0万元相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政协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政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相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与2017年预算13.5万元相等。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和维护费用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支出160.4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512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1.办公经费6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4万元,项目支出21.25万元。

2.会议费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75万元。

3.培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4.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12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永德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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