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人大办 作者: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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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属于行政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业务机构为“一室六工委”。即: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机构数量与机构性质与去年一致。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贯彻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和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5、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人大部门预算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8.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8.94万元,上年结转93.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8.94万元(本级财力658.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8.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4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9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38.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务支出463.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8.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4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二)与上级政府套事项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542.94万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467.6万元相比增加75.34万元,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行政运行396.94万元。比上年344.11万元增加52.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实有人数33人,2018年在职实有人数38人,在职实有人数增加5人,增加职工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工资;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1.69万元,与2017年69.38万元相比增加1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5人,职工工资增加,提高职工养老保险;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25.9万元,与2017年20.54万元相比增加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5人,职工工资增加,提高职工医疗保险; 4、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38.42万元,与2017年33.58万元相比增加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5人,职工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相应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16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19.5万元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行政运行01务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3万元,比2017年35.35万元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2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人大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万元,是永德县人大网站维护费属于2018年新增项目;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4人大会议34.65万元,属于2018年新增项目(2017年为政府预留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6人大监督16.2万元,与2017年16.2万元一致; 5、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8.95万元,与2017年28.95万元一致; 6、2018年减少四个项目共计39万元:(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2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20万元;(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2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经费6万元;(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人大代表培训经费8万元;(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8人民代表视察经费5万元。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人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坚决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行政成本,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做到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减少陪同人员,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人大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人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7年预算20万元减少3万元。永德县人大公务用车为一般公务用车,经费主要是:按照规定范围内开支,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人大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3万元,比2017年预算36.15万元减少3.15万元,经费主要是:按照规定范围内开支,用于公务招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8.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4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1.基本支出主要是: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396.94万元。 2.项目支出主要是: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33万元;2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人大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4人大会议34.65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6人大监督16.2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8.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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