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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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宏观指导全县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审核报批县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批等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针政策,制定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组织实施培养和选拔干部工作。 (4)制定全县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6)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县委党校搞好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做好全县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党委部门、群团组织、公检法机关干部档案管理;做好党组织和党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项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编报等相关工作。 (8)搞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干部审查、监督、落实干部政策等工作;受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搞好党员电化教育,做好组织工作信息宣传、舆情信息预警、网络宣传监控等工作。 (10)负责联系和指导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 (11)承办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中共永德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 中共永德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设在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承担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意见。 (2)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日常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工作。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指导、协调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按照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6)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教育、引导和督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建立社会诚信,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7)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抓好培养、培训教育工作。 (9)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共永德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机关党工委”) 中共永德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管理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含部分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为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的部门管理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领导所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所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6)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基本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委报告。 (9)履行县委规定的其他职责,同时兼办县直党委的各项工作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设8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1)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综合运行的管理、服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文秘、文印、保密、文档综合、电文处理、会务组织及督办检查工作;负责部机关车辆管理及调配、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干部股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拟定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意见、规划和措施,参与干部宏观管理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的调研;抓好中央和省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及交流工作。 负责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调配、审核报批工资福利待遇变动、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晋升工作;协助县委老干部局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任免、调动、交流、待遇、(离)退休等意见建议,负责全县乡科级干部竞争性选拔的指导;负责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报批业务工作;参与全县公务员招录计划的编制、公务员考试录用等工作。 提出选拔、使用、培养科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选调生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驻永德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核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担党群系统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负责党群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参与做好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党群系统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和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的人员;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党群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党群系统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能力和作风建设,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党群系统公务员处分审核工作;负责党群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3)干部监督股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业务工作;研究和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配合审计机关组织和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办理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审理工作,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协助市委组织做好市管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管理、服务保障、培养使用、监督考核、跟踪评价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干部教育股 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对全县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和协助县委党校搞好有关招生、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我县干部的调训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县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重大决策及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组织股 负责了解掌握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情况,研究、建立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研究、规划全县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党组织、党员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策划、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创新活动;承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党内表彰的业务工作;承担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工作;提出全县党内民主工作和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建设;指导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党费收缴、管理、报批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业务工作;研究、指导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机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人才信息股 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工作;协调落实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各项工作。 负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县管干部信息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公务员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和专项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和管理;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干部人事档案、公务员统计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指导;负责县委组织部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及设备的配备管理;做好组织部门新闻宣传、网络评论、舆情引导、组工信息和网络党建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党员教育股(远程办) 党员教育股与县委组织部下设的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党员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方案,抓好远程教育终端点建设及检查维护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宣传全县基层党建先进典型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好党建专题栏目,组织拍摄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片;抓好全县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用工作。 (8)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综合办公室(简称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县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简报和党工委的文秘、档案、文印、会议、接待、安全、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县社会组织党委,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计等工作;负责承办县委非公经济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共永德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永德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2个机构(不定级别)。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党工委的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党工委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材料;负责党工委的文秘、档案、文印、会议、信息、简报、后勤管理等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组织宣传股 负责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党员管理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承办所属党总支(支部)吸收新党员和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的学习、宣传、研讨和调研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迅速掀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热潮,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宣讲活动,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二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以“三个恒定”制度、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及“三会一课”为抓手,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集中宣讲、读书会、干部夜校等方式,继续深化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是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任务落实。认真总结“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对照项目清单,建立销号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升全县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四是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为县委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活力和整体功能,提供决策和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在职实有23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4.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4.64万元(本级财力524.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4.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27万元,项目支出256.3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12万元,其中,用于2013201项行政运行支出198.75万元,用于20132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9万元,其中,用于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5万元,用于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0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53万元,主要用于22101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8.27万元,项目支出256.37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301项工资福利支出237.94万元,用于302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万元,用于303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5万元。项目支出中,用于302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7万元,用于303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无上级政府资金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68.27万元,与2017年的257.91万元相比,增加10.36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国家正常调资等。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56.37万元,与2017年的246.8万元相比,增加9.57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2018项目预算中,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3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人才工作经费1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党(工)委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7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干部在线学习培训经费17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32.37万元,比2017年预算的13.8万元增加了18.57万元;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的项目有: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3万元,年度考核工作经费2万元,“两学一做”工作经费1万元,规范干部档案经费1万元,大组工网运行维护费2万元,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经费1万元。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5.2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精减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县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预算数0万元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县委组织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组织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县委组织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2万元减少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28.98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6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永德县委组织部 2018年2月7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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