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扶贫办 作者:永德县扶贫办 时间:2018-02-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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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地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全国脱贫攻坚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扶贫开发、全国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指导乡镇搞好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全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依据。 3.抓好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积极摸索和探讨适合本县实际的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路子、措施,引导和带动全县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 4.组织好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调查、论证、报批及项目储备,积极争取省、市对本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并组织实施。 5.加强贫困地区的智力开发力度,切实搞好贫困地区人才引进,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千方百计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及生产力水平。 6.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企业参扶济困,做好地级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挂钩扶贫工作。 7.认真执行国家、省、地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资金及物资的管理,提高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质量及资金的使用效益。 8.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9.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发展战略,完善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0.管理扶贫项目,做好全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所有项目,配合县财政、发改、农林水、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11.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12.动员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省级和以上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13.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地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15.负责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技术推广、组织培训工作 16.组织开展扶贫理论、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17.指导县区级扶贫部门、社会团体开展扶贫工作及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9.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扶贫廉政建设。(1)、一是正面学习。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增强全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反面警示。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腐败案件,组织班子成员和扶贫办人员深入了解其腐败历程,剖析原因,就案说法,启发引导大家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三是日常警示。将反腐倡廉贯穿渗透到扶贫办日常各项工作中。四是组织办公室内设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优质精品理念,提高扶贫办工作质量。把扶贫各项工作作为扶贫工作之基,强化精品意识和效率意识,突出项目文字材料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效性.(2)、一是综合文字工作注重实效。以“压缩数量、提高质量”为原则,认真执行省、市级扶贫政策,严把扶贫项目政策法律关、程序关、文字关、体式关,强化过错追究,确保了扶贫各类公文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效发挥了以文辅政作用。积极倡导简洁、明快的扶贫项目材料,围绕省、市扶贫各阶段中心任务,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紧贴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脱贫攻坚精准扶贫起草工作,文稿质量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扶贫信息调研工作注重成效。围绕重要思路、重点工作、重要成果、重要经验、重点问题,编发信息,撰写扶贫调研报告及政务信息。三是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同时,对各乡镇扶贫项目工作涉及其他扶贫项目的信息,及时进行沟通联系,确保扶贫项目各项工作上报及批准的准确性。(3).树立高效服务意识,时各项扶贫项目工作运转顺畅。树立大行政、大后勤、大服务意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扶贫工作。4.加大扶贫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项目执行力。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扶贫项目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扶贫项目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一是求真务实抓扶贫项目监督检查。二是创新方法抓督查。积极探索和把握督查工作的内在规律,自觉改进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方式和方法,采取增加实地督查比重、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反复督查紧盯不放、回访复核跟踪各项扶贫项目等举措,使各项扶贫政策更加符合形势任务要求,更加科学规范,更加落到实处。三是扶贫项目政策督查。对全局性的工作以及难点问题,联系各乡政府监督检查各项目等有效地推动全县扶贫项目的落实。 20.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概述扶贫办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实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会计制度规范设置账簿,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定期编制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的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报送县财政局农财股进行审核。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永政办发[2015]136号),设立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脱贫办指挥部、信贷扶贫开发股、易地扶贫开发股、外资扶贫项目与规划统计监测监督股、社会扶贫股)。 1.永德县扶贫办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在职机关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13人,退休人员2人。根据部门职能设有7个股室,即:综合股、易地扶贫开发股、脱贫办、扶贫项目股、外资股、扶贫人力开发与社会帮扶股、信贷扶贫开发股。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扶贫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扶贫管理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扶贫项目工作管理的有关方案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脱贫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脱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发展战略,完善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管理扶贫项目,配合财政、发改委、农、林、水、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纪检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5.动员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省级和以上机关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地对外交流与合作。 7.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做好精准扶贫、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8.负责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技术推广、组织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扶贫政策和扶贫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10.指导县区级扶贫部门、社会团体开展扶贫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扶贫办财务总收入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扶贫办财政拨款收入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万元(本级财力3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扶贫办预算总支出3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1万元,2、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10万元,3、科目2130501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202.97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4、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5万元,5、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20.4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7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2.5万元)。 30211差旅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16培训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劳务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退休费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扶贫办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2018年扶贫办无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扶贫办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9.96万元,增30.97%,主要原因是: (一)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9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加工资收入及扶贫办增加人员编制。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万元。主要是2018年工会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86万元。主要是2018年生活补助增加1万元,退休费用减少27.63万元,2018年住房改革支出不在不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43万元。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减5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多预算10万元。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扶贫办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2017年减少2.4万元,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扶贫办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经费主要是扶贫办人员没有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扶贫办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4万元,经费主要一切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扶贫办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经费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扶贫办及脱贫攻坚项目检查验收车辆运行燃料费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扶贫办的日常支出16.98万元(包括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7%,人均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与2017年比增加1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办及脱贫攻坚项目检查验收车辆运行燃料费用及差旅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
附件【永德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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