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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永德县地震局  作者:永德县地震局  时间:2018-02-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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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2.按照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切实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努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3.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4.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宣传、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7.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8.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9.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4年,根据永编字〔2004〕13号《永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要局、地震局升格的通知》文件,地震局由副科级事业机构升格为正科级事业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事业编制由3人增至5人,设局长1名。2009年5月26日,永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分类》的通知(永编办发〔2009〕4号)。永德县地震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5人增至7人,领导职数2人、专技4人、工勤1人。地震局内设综合、监测预报、震害防御3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未雨绸缪,强化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

围绕“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管理好地震局现有6个宏观观测点,严格震情跟踪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核查和“零报告”制度,明确专门股室负责管理和维护数字化测震台,保证地震信息及时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传输。

二是认真维护管理好5个南汀河温泉台阵宏观观测点的运行和监测;同时认真巩固地震预警和地震速报软件应用推广普及成果,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群测群防意识进一步提高。按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震情跟踪会商会议,结合“5·12”和“11·6”广泛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科普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震减灾群测群防意识。

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震后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和应急准备、应急检查、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五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47万元(本级财力86.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4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6.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97万元(基本工资23.43万元、津贴补贴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万元、工伤保险0.11万元、生育保险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办公费0.1万元、印刷费0.1、电费0.05、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退休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无与上级政府资金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6.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38万元,减8.82%,主要原因是: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2.完善改革性补贴、规范奖励性政策,增加改革性补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减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地震局地震预测预报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二)2018年地震局地震应急救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2018年地震局震灾防御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九、“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地震局(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地震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地震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检查维护、车辆保险及过桥过路费、洗车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地震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少0.35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人均支出0.42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其他支出,与2017年对比减少0.21元减6.53%,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调减“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18年比2017年只减不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地震局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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