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18-02-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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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永德县水务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永德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资产财务股、建设管理股(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股(永德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永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电股等8个股级机构。 2.事业机构。永德县水务局内设事业股室6个,分别为永德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永德县河长制办公室、永德县水利水电管理站、永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永德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永德县水政监察大队;下属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永德县水库工程管理局、德党河水库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措施,继续加大重点水利工程推进力度。认真做好已建项目管理和在建项目推进工作,加快推进德党河、勐哨坝水库、忙海水库至忙中管道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旧街坝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南汀河户等段治理工程、永康河湾甸段河道治理工程、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力争开工建设马鞍桥水库、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康家坝至亚练管道连通工程、纸厂水库4个项目。实现响水河水库、虎跳峡水库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及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永德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鸣凤山节水灌溉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旧街坝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6个项目审计验收工作。 2.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水利建设前期工作。全力加快推进马鞍桥水库、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实现康家坝水库至亚练管道工程、纸厂水库2个项目国家烟草总局审批,加快考腊水库、茂麻山水库、勐板水库、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流域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3.落实责任,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监管。一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施工合同“四制”,确保建设过程规范运行;二是强化和规范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严格控制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把材料进口、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三关”,确保水利项目严格按设计完成建设,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杜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切实加强中央、省、市县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4.坚决贯彻“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防汛安全。加强值守、严格纪律,强化防汛信息调度和情况汇报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形势变化,重点监控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区安全运行状况,强化抢险预案演练,充分做好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指导工作的政策水平。继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积极创建平安水利。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以“四制”为准则,确保水利项目工程、资金、人员安全。积极推行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实行河长制,创建依法治水新秩序。继续探索水利改革模式,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全力推动水网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6.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人员情况如下: (一)行政机构编制及人员基本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副科级)。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5人、机关工人6人。财政全供养19人。退休人员30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在编车辆4辆。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基本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内设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下属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93名,在职实有人数80人。 其中:永德县水政监察大队,核定编制4名,在职实有人数4人;永德县河长制办公室,核定编制13名,在职实有人数10人;永德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编制8名,在职实有人数7人;永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核定编制4名,在职实有人数2人;永德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核定编制12名,在职实有人数12人;永德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核定编制9名;在职实有人数6人;永德县水库工程管理局核定编制24名,在职实有人数22人,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在编车辆1辆;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管理局,核定编制19名,在职实有人数17人。财政全供养80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如下: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9.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76.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70万元;农林水支出科目85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1.94万元。本年收入1189.93万元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9.93万元(本级财力1189.9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9.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93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89.93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万元;农林水支出85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78.93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1.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的基本支出1178.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用于商品服务支出,保障水利系统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等;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的补助。 2.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的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及防汛抗旱等相关防汛抗旱费用支出。 3.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89.93万元,支出1189.93万元,其中:永德县水务局工资福利支出669.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0万元,共733.28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永德县水库工程管理局工资福利支出26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共270.12万元;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管理局工资福利支出17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共175.53万元。 4.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89.93万元按照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9.3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9.1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标准444.14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1万元。 5.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89.93万元按照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0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1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永德县水利系统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的基本支出1178.93万元与上年1165.21万元对比增13.7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水务局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工资福利上调、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基数增加,支出加大。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的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14万元对比减少3万元,主要是水利前期工作经费、防汛抗旱经费等项目支出费用减少。情况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压缩,经费开支管理标准严格化,项目经费较2017年调减。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永德县水务局编制车辆购买年限较长,破旧老化,需要的车辆维修费增加。二是永德县水务局属于项目单位,开展工作出差下乡检查次数增加,需要的燃油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永德县水务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永德县水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经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水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永德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3.1万元、差旅费3.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水务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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