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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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县地方志办 时间:2018-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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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8401000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及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规范全县地方志编纂业务,组织编纂《永德县志》;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承担《永德年鉴》编辑、出版发行任务。 4.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发利用地情资源;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5.承担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做好《永德县志》(1978~2005)编纂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再版1994年出版的《永德县志》印刷出版发行工作,旧志整理出版发行工作; 二是完成《永德县年鉴(2016年)》的编纂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做好《永德历史图片》(第1集)的资料征集、编辑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三是对2017年涉及送审的相关部门志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四是开展方志、年鉴业务培训,逐步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由县、乡、部门的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争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五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单位内设综合、编辑2个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322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4423.26元,占总收入的98.05%;其他收入28800元,占总收入的1.95%。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67899.11元,减1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6693.14元,减17.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项目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394406.26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863.28元,占总支出的97.74%;项目支出31542.98元,占总支出的2.26%;总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81478.99元,增25.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日常工作业务量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2863.28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96741.03元,增41.07%,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量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地方志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方志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42.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262.02,减78.51%,主要原因是本年计划的业务项目没有完成,经费留下年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406.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1478.99元,增25.29%.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和日常业务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744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及2017年各项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3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0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元,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预算的3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预算的39.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11100元,下降6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元比2016年减少11100元,下降68.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方志交流及志鉴业务资料征集发生的接待支出。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015.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169.1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942092.65元,其中,流动资产823032.65元,固定资产119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6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3674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工作取得的成效:1、加强地方志条例宣传,依法修志意识得到加强。2、加强地方志书规范管理,志鉴质量上一新台阶。3、依法依规工作,修志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4、利用地方志书的功能宣传永德,起到了积极的推介作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8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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