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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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作者: 时间:2018-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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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1000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手指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手指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市政景观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广场、道路、桥梁、排水、雕塑、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场所照明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城市洗车场、停车场、游艺场设置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空中、地下管网铺设管理。 6.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与社区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7.负责城市公园及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社会单位与社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县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8.负责市政园林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及各种城市管网的档案资料管理。 9.指导全县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0.指导全县城乡市政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针对本行业垃圾清运的道路行车安全、路灯维修中的高空作业安全、道路清扫中的个人工作安全等特点。首先是高度重视。把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部门工作要任务,除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外,做到大会小会作要求,让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紧绷安全生产工作这跟弦,做到处处小心、时刻小心。其次是措施到位。配齐配全安全防护工具,要求清扫人员必须穿戴环卫反光工作服、清运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清扫清运错开上下班高峰期工作(要求清扫、清运工作必须在早上8点、中午2:30以前完成工作)。针对清运车辆年限较长、零部件老化的实际,要求清运车辆做到勤发现问题勤修理。针对德党南路、北路车辆拥堵不堪路灯车难以开展工作的问题,为安全生产,维修路灯时间都选择车辆较少时间进行维修。 2.扎实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深入永康镇热水塘村、端德村2个挂钩村22户挂钩户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加强与村两委班子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挂钩户的基本情况及贫困原因;二是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挂钩户家中,紧紧围绕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宣传扶贫政策、收集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目标,与群众亲切交谈,详细了解生产生活条件、收支等情况。三是完善痕迹资料,做好查缺补漏。 3.加大园林绿化管理力度 (1)根据季节适时对全城的绿化树木进行30余次修剪,修剪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树形结构,对重叠枝、徒长枝、下垂枝等枝条进行修剪,以形成优美的树形,减少水分及营养消耗,增强通风透光性;二是对病枝、虫枝进行修剪,以利于病虫防治和树木的生长;三是对影响交通行驶、路人民行的树枝进行修剪,以利于人民出行安全。 (2)根据今年松毛虫灾害的严峻形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早安排早部署,从9月2日开始,对全城公共绿化带开展松毛虫药物防治工作,尤其是加强云南松的药物防治,主要是喷施咔嚓、乐果、战地龙、地螟蚜等药物。防治面积约74000平方米,投入人工57人次,资金58000元。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成效。 (3)按照绿化树木秋冬季节的管护要求,为全面做好地下害虫及病菌危害,及时组织绿化管护人员运用生石灰、硫磺、盐配制树木防护“涂白剂”(石硫合剂),对县城绿化树木进行“涂白”防护处理。做好县城树木秋冬防病治虫工作奠定了坚强的基础保障。 (4)为不断强化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结合县城绿地铺设管网,积极做好与县自来水厂沟通协调,分别在县城永安路中央绿带、永顺路向北延长线绿带、永康路绿带、广场绿带、行政办公中心绿地浇水管网改造,形成高效循环喷灌系统,自10月份以来,共投入人工120人,管子6000余米,喷头900个,水阀500个,累计投资约32000元。通过对各条街区、单位绿地管网改造,进一步提高了绿地鲜花绿树的浇灌效率,增强了管护作业水平。 4.着力开展“四增”工程 截至12月30日,在永顺路向北延长线、广场、永安路、永宜路、永达路、永泰路、永通路、永康路、白塔路等路段种植四季杜鹃、四季海棠、红花檵木、长春花、大丽花、清香木、玛格丽特、黄冠菊、三叶草等花卉,新增绿化面积51459.99平方米;新增芒果、荔枝、龙眼、紫薇、澳洲坚果等果树776株,共完成投资2557700元。有力推进了我县“四增”工作,县城绿地增色添彩,城市景观有所提升,同时也为市民创建了良好的人居环境条件。 5.增亮工作 投资410300元,完成保障房片区的路灯安装。主要是在保障房片区的德兴路、德众路、德华路3条主市政道路进行安装,共52基7米杆的双臂太阳能路灯。解决了保障房片区无路灯的情况,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 6.净化工作 (1)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民对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2)清运工做到车走场点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定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100%。 (3)保持街道全天候清扫保洁,特别是加强德党路、白塔路、德党下街等人流密集、车辆量大的重点部位和街道的清理整治,确保各卫生责任范围内环境清洁,美观、有序。 (4)加强下水道管理。2017年以来,共疏通教育局路口等重点路段下水道8次,确保雨季下水道的排水畅通。 (5)督促所辖区内铺面门前“三包”(包绿化、包美化、包净化)责任制落实,做到店内经营,门前干净整洁。 (6)加大公厕管理,做到公厕全天免费开放,为市民如厕提供方便。 (7)加强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重点保障日进场垃圾的处理,截至12月30日,共处理垃圾15400吨。其次加强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维护;三是做好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工作。 (8)5月4日开始,一是每天对永新路、永安路、永顺路、永顺路、永春路等市政道路进行洒水作业,起到防尘降温作用;二是每个星期的星期一、星期四出动高压清洗车,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冲洗共44次;三是对老城区人行道脏乱差突出的地段采取人工清洗,保持路面清洁。整治乱吐乱扔20余次,整治乱排乱倒5次,治理重点区域脏迹41次,清除卫生死角垃圾6吨。 7.2018年11月1日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环保验收工作。 8.投资300000元,完成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为垃圾清运奠定了良好基础。 9.完成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年收费约600000元,收取率达80%以上。 10.投入资金150000元、工作人员150余人,圆满完成芒果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对外来宾朋展示了永德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全为事业单位编制。退休人员25人。 实有业务车辆18辆(公务车1辆、皮卡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洗扫车1辆、扫地车1辆、洒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3辆、垃圾收集车1、钩臂车8)。我单位的车辆属于特种作业车(17辆),在编实有公务车辆1辆。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 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5428526.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8526.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16年决算总收入5743421.88元,2017年决算总收5428526.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4895.4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社保局统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总决算支出合计5604553.68元。其中:基本支出3477036.53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2127517.15元,占总支出的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度总决算支出15915552.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0998.7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垃圾场项目建设资金在2016年基本完工并且支付完相应的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3477036.5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2792.09元,占基本支出的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2127517.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09642.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发与化学品)垃圾场项目建设资金在2016年基本完工并且支付完相应的工程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节能环保固体废弃发与化学品支出550206.13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77311.0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55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 2.“208050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782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2”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35410.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4、“2110304”节能环保固体废弃发与化学品13992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垃圾场建设项目; 5、“2111001”节能环保能源节约利用支出410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县城路灯安装;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23513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04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000元,完成预算的23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000元,决算为78000元,完成预算的 390 %;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元,支出决算为37000元,完成预算的 123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车辆的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2017年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次数较多,费用增大;三是年初垃圾厂环保验收相关费用未列入预算,垃圾厂工程于2017年11月环保验收。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6200元,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无增长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元,下降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元,下降5.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占67.8%;公务接待费支出37000元,占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年没有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车辆工作产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垃圾场建设项目终验来宾的接待及聘请维修清运车辆专业技术人员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没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基金财政收支,所以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无数据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属纯事业单位,因此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7228225.95元,其中,流动资产3542998.67元,固定资产5509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175527.2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6943.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72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1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35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3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比上年有所减少;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5.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未及时分配下达项目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不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不存在长期滞留未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情况等。 6.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按照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银行账户;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提取和使用现金情况;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等。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7.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单位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真正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单位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通过加强城市环卫日常管理,有效保障了市民出行方便、垃圾倾倒规范、城市卫生干净、城市道路平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资金监管常态化,严格按程序办事。 8.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2017年,全所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创先争优,荣获2017年度县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社会公众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9.自我评价,加强业务学习,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知识,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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