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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森林公安局  时间:2018-09-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000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一支重要的执法机关,它担负着维护全县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治安稳定,遏制林区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的职级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局共立各类涉林案件185起,破185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8起,破18起;立林业行政案件165起,破165起;立治安案件2起,破2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85人。其中:收缴枪支26支,收缴木材16.13立方米,收回非法占用林地15808.67平方米。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6246.75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04963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7551.88元,占总收入的98.97%,比上年增加2.1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079.54元,占总收入的1.03%,比上年增加36.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663780.62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429.19元,占总支出的94.29%,比上年支出增加1.18%;项目支出266351.43元,占总支出的5.71%,比上年减少82.11%,是因为财政困难,项目拨款减少,预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6093.38元,比上年增加1.34%,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薪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

  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905.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82%,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拨款减少,预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6093.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3%。与上年对比减少24.43%,主要原因为财政困难,项目拨款减少,预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主要用于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1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4.农林水支出3,199,74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53,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50元,支出决算为106571.56元,完成预算的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291.56元,完成预算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80元,完成预算的3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办案成本增加,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老化,油料费和修理费相应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2695.62元,下降4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60.62元,下降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935元,下降80.9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办案成本增加,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老化,油料费和修理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91.56元,占80.97%;公务接待费支出20280元,占1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91.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291.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业务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所以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72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3%,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3,511,448.74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334.74元,固定资产1,630,11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81600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11448.74

1881334.74



380000.00 


125011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8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核算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项公务开支,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本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111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XLS201809210901047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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