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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安监局  时间:2019-02-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42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2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5号),设立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以永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机构(不定级别)。

  1.办公室

  负责拟订机关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起草机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全局综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材料和会务筹备工作;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年度预决算编制、执行相关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后勤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人事、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举报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对口扶贫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股(挂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股、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牌子)

  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 、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文体、气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宣传并监督执行工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贸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承担永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督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指挥调度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指导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协调联系和督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承办县政府、安委会(办)召开的会议,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等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下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定期通报指标控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要求参与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审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指导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要求参与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股

  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许可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草拟全县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负责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较大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地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严格事故查处,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并逐级约谈相关地方政府以及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4.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非煤矿山要加强井工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严防中毒及淹井、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交通运输要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路段(水域)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建筑施工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5.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22203.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1023.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1179.6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22203.36元,其中:本年收入2601023.68元,上年结转21179.6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1023.68元(本级财力2601023.6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1023.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01023.68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023.68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438.94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164.6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274.3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21110.4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的医疗支出11672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4元。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6364.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4、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3109.74元,主要用于,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1913109.74元;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元;2240106安全监管监察110000元;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3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19年预算数2601023.68元,其中:1、基本支出2441023.68元,一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71263.08元;二是用于商品和福利支出189600元(办公费9300元、手续费300元、邮电费2600元、差旅费11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培训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劳务费10800元、福利费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23600元);三是用于对个人和家庭支出80160.6元(退休人员经费43164元、政府购买人员生活补助费36996元)。2、项目支出160000元,一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办公费30000元、手续费500元、邮电费4500元、维修(护)费1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元、差旅费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安监局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比0年预算增加0元。经费主要用于….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监局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按政策规定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监局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查处的车辆运行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2441023.68元,比2018年预算数1825063.9元增加615959.78元,增33.75%,主要原因是: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

  二是完善改革性补贴、规范奖励性政策增加改革性补贴。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60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160000元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600元,占基本支出2441023.68元的7.77%,人均支出1264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300元、邮电费2600元、手续费300元、差旅费11000元、培训费2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劳务费10800元、福利费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23600元。与2018年189600元对比,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附件: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42600111

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2200401320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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