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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9-02-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8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2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及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规范全县地方志编纂业务,组织编纂《永德县志》;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承担《永德年鉴》编辑、出版发行任务。

4.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发利用地情资源;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5.承担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1年6月27日,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00)。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永德县人民政府直属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设综合、编辑2个内设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做好《永德县志》(1978~2005)编纂印刷出版公开发行工作,再版1994年出版的《永德县志》印刷出版发行工作,旧志整理出版发行工作;

二是完成《永德县年鉴(2018年)》的编纂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做好《永德方志春秋》编辑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三是对2018年涉及送审的相关部门志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四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30264.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0403.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549861.6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30264.81元,其中:本年收入1680403.12元,上年结转549861.6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0403.12元,本级财力1680403.1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040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8040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403.12元,项目支出6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085.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41.94元,卫生健康支出78326.4元,住房保障支出91349.01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20403.1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7209.52元(基本工资350136元、津贴补贴411105.72元、改革性补贴108000元、奖金29178元、绩效考核奖2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248.3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038.4元;社会保障缴费14154.05元(大病保险3288元、工伤保险1522.48元、生育保险8373.66元、失业保险969.91元、住房公积金91349.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00元(办公费7000元、邮电费4000元、公务接待1000元、劳务费14000元、公务交通补贴798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000元);离退休费66393.6元。项目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1000元、印刷费50000元,差旅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劳务费2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与上级政府资金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200元,减30.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与2018年相比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000元,与2018年预算7200元相比减少2200元,减30.56%,经费主要用于地方志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620403.12元,与2018年支出预算1214251.22元相比增加406151.9元,主要原因是:

1. 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92085.77元,与2018年943576.83元相比增加348508.9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津贴;

2.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8641.94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66393.6元,与2018年29913.6元相比增加364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152248.34元,与2018年148602.74元相比增加3645.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生活费,提高职工养老保险;

3.2019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8326.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75038.40元,与2018年62996.4元相比增加120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288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收入比例,相应提高职工医疗保险;

4.2019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1349.01元,与2018年89161.65元相比增加2187.36元。主要原因是:按职工工资收入比例,相应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6000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0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68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支出,与2018年106800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确保2019年与2018年相比不增不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申报项目1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财政预算安排《永德县年鉴》出版发行费60000元。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附件: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2月21日

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8400111

  
附件【永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2221036086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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