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时间:2019-02-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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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5000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94833.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43355.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51478.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94833.98元,其中:本年收入10243355.62元,上年结转2751478.3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43355.62元(本级财力10243355.6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3355.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4335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3355.62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4公共安全支出7820978.93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务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623.8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528321.6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221住房保障支出621431.21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143355.6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70138.42元(其中基本工资2091780元、津贴补贴2363873.4元、改革性补贴330600元、奖金81259元、绩效考核奖励696000元、绩效工资722940元、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576000元、乡镇岗位补贴2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5718.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593.6元;社会保障缴费125942.53元(大病保险19728元、工伤保险10357.19元、生育保险56964.53元、失业保险38892.81元;住房公积金621431.21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28200元(其中办公费25800元、邮电费12600元、公务接待80000元、劳务费5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元、公务交通补贴259800元);用于遗属补助8112元;用于离退费236905.2元。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支出的司法业务装备1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141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出国(境)费用,控制接待规模及标准,实行公车改革,降低了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但因车辆老化常年失修,因而比去年预算增加了部分的车辆维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永德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永德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0000元,与2018年预算20000元相比增60000元,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领导、省级单位领导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和其他人员来单位办事需接待时所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永德县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95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增75000元。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0143355.62元,与2018年支出预算7654832.19元相比增加2488523.43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津贴;增加离退休生活费,提高职工养老保险;按工资收入比例,相应提高职工医疗保险;按职工工资收入比例,相应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0000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司法局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8200元,占基本支出的5.64%,人均支出865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支出,与2018年501200元相比增加27000元增5.38%。主要原因是:享受其他交通费用的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永德县司法局共申报项目1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财政预算安排其他司法支出政法装备资金100000元。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永德县司法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附件: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2月23日 永德县司法局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500111 |
附件【永德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22305102520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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