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永德县统战部 作者: 时间:2019-02-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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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2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德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宗局的职能:民宗局是部门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现状的综合调查和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2、负责做好永德县少数民族聚居和散杂居的民族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负责全县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民族地区的扶贫专项贷款和专项扶贫资金;。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调查分析论证有关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行性项目,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5、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科文卫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 6、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7、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到省内外考察学习,接待处理来县参观、考察的民宗团组;指导各乡镇民族事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地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统战部的职能: 1、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调研,拟定并且组织实施全县统一战线工作计划。 2、负责开展对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做好台、侨胞、台侨属的有关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受县委的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协调县级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 好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6、负责全县委统战部宣传工作,负责党政干部、统战干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三支队伍”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培训及有关综合培训的协调、规划、指导工作。 7、负责对台及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同乡团、代表人士和全县三胞及眷属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及海外各党派、政治团体的联络联谊工作;负责开展对台和海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做好台(侨)胞、台侨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上述工作职责,中共永德县委统战部、永德县民宗局含县台办、县侨联(侨办)内设6个机构: 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侨务股,台务股,干部党派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学习、会议、信访、接待的组织落实,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电、机要、档案 保密、宣传、会议组织等文秘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民族经济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参观学习,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做好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爱国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 团结、维护社会主义稳定的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负责对台及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同乡团、代表人士和全县三胞及眷属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及海外各党派、政治团体的联络联谊工作。 人员编制情况:部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公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实有人数15人,其中:公务员12人,公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的统战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部署,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主动投入脱贫攻坚战,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永德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一)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思想统一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作为全县统战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全县统一战线教育培训教学内容,列入全县统战系统各类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重要学习内容,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持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全县统战领域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举办培训班,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统一战线成员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以及统战对象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知识培训,提高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支持和做好统战工作。 (二)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 切实加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系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深入了解其所思、所想、所盼、所求,积极主动开展团结、引导工作,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支持无党派人士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要求履行职能。引导他们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献策出力,把统一战线智力优势转化为智力贡献。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发现、培养、使用党外干部,加大推荐使用力度。 (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继续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统领全县民族工作,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继续争取省、市民族项目资金的投入,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的相关工作,抓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项目的实施和申报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示范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程。继续抓好“十百千万”示范点创建工作。以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未完成任务,努力争取新的项目计划,指导乡镇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活动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突出抓好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一网两单”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信众知法、守法,做好宗教渗透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宗教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巩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程,认真抓好宗教界教育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深入挖掘宗教文化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内涵,继续深化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坚持宗教“三自”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积极支持宗教界实行自我管理。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依靠信众力量,逐步改善宗教活动条件,积极争取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经费和宗教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积极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服务“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中实现新作为、新提升、新发展,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成果运用。协助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政府部门制度的健康发展,促进政商交往规范化。推动永德光彩事业发展,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继续推进服务企业,抓好“贷免扶补”工作。 (六)做好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将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复兴”的新要求,积极发挥台侨属“传声筒”作用,积极向旅居在外的永德侨胞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祖国和家乡大好发展形势和变化,进一步增强广大侨胞侨眷维护祖国统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致力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复兴。开展联谊联络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台胞的联谊联络,做好台侨胞回永德探亲走访的接待和服务等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扶贫帮困。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台侨属帮扶助困工作。努力搭建侨务公益平台,引导海外侨胞为我县贫困山区、边疆民族地区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助困、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和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七)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党委领导、统战部门牵头、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各乡(镇)配备统战工作专干,确保统战工作县乡一盘棋,同步推进。加强党性教育。深化“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大力发场“临沧作风”,切实增强统战干部的“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统战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民主协调、教育引导、联谊交友等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认真落实挂包责任,切实保证人力物力投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95107.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5107.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本年收2695107.2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5107.22元(本级财力2695107.2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95107.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95107.22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307.22元,项目支出1698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2301行政运行6816元。 202304民族工作专项5000元。 2013401行政运行2000617.77元。 2013404宗教事务5000元。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59800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370.4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166.66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726.4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10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40499.99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538236元(其中:基本支出538236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800297.28元(其中:基本支出800297.28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44853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3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3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166.66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66.66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7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26.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865.17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5.17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40499.9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99.99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1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元,项目支出3000元)。 30211差旅费5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31000元)。 30215会议费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元)。 30216培训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2200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48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2退休费22370.4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0.4元,项目支出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30305生活补助127492.32元(其中:基本支出92692.32元,项目支出348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9年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9年无上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000元。 2019年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与2018年持平。 2019年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7000元,与2018年的预算数23000元增加4000元。 2019年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63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29500元增加33500元,主要原因是到项目点和挂钩村下乡时间增加。 (二)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525307.22元,比2018年预算数1778503.43元增加746803.79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主要是政策性增加工资收入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69800元,与2018年预算数115000元增加548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补助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永德县委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462.72元(含公务交通补贴123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与2018年支出344826.4比增加117636.42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主要是政策性增加工资收入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同时,“一网两清单”公务经费和乡村网格联络员的补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由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和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其他统战事务工作经费,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网格联络员工作性补助经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台侨工作经费。 附件:永德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2019年0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300111 |
附件【永德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227110847905 (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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