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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社局  时间:2019-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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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的宏观管理,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监督实施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报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扣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我,两级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永德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9.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拟订企事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就业创业环境良好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234人,占任务3074人的105.20 %;完成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81人,占任务760人的142.24%;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6人,占任务760人的106.05%;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个,到岗见习13人,占任务12人的108%;开发公益性岗位1600个,占任务240个的666.67%,新增到岗971人,占任务150人的647.33%。城镇登记失业率3.53%,控制在4.2%以内。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9802人,占任务27350人的145.53%;完成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7401 人,占任务18000人的152.23%;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15220人,占任务12000人的126.83%。完成 “贷免扶补”扶持创业贷款283户,占任务277户的102.17%,发放贷款2438万元;完成小额担保贷款151户(含劳动密集型2户),占任务149户的101.34%,发放贷款1880万元;发放贷款合计4318万元,占任务4040万元的107%。通过发挥贷款扶持作用,带动1768人就业。就业专项资金支出639.29万元,其中: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49人588.26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补贴88人次9.64万元,支付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无偿资助3户3.5万元,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36人37.89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98.3万元,其中:支付失业金48.7 万元,为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19.6万元,支付稳岗补贴18.3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1.7万元。认真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开展企业专场招聘会13场次,占任务3场次的433.33%,印发宣传资料25000份,接受咨询560多人次,提供就业空岗信息480个。

  2.社会保险制度日益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参保人群扩大,覆盖面不断增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4801人,占任务203807人的100.9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891人(含退休4822人),占任务19547人的101.7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650人,占任务8480人的102.0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419人,占任务6353人的101.0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4910人,占任务184260人的100.3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42742人,占任务342000人的100.22%,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4238人,占任务15500人的91.8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28504人,占任务326500人的100.61%。失业保险参保10721人,占任务10386人的103.23%。工伤保险参保15328人,占任务14550人的105.35%。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确保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生育保险参保12040人,占任务11830人的101.78%。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529万元,占任务20607万元的80.21%,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407万元,占任务6191万元的87.34%,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949人84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1122万元,占任务14416万元的77.15%,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13687万元,其中:用养老保险基金支付1873人9546万元,用财政原渠道资金支付1864人41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1709万元,占任务11492万元的101.89%,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749.5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4208.18万元,个人账户2541.35万元),占任务6588万元的102.46%,91300人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偿,支出补偿资金560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959万元,占任务4904万元的101.12%,共有118.75万人次享受医疗费补偿,共支出医药费用补偿资金18755.34万元(门诊费3127.34万元、住院费15628.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37万元,占任务236万元142.80%,支付工伤待遇44人7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81万元,占任务344万元的139.83%,支付生育保险待遇511人次40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27.61万元,占任务285万元的114.95%,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及稳岗补贴98.3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26.19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8079人6338.64万元。做好24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并进行了2018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9万元;兑现24名企业军转干部2018年度解困金45.45万元;审核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发以及网上年度确认工作。三是全面推进金融社保卡制作和发放。全面做好城镇职工金融社保卡信息采集、核对等工作,并指导乡级积极做好原城镇居民信息核对等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主线,全面推进全民制卡工作。2018年,全县共提交金融社保卡新制卡147259人,占任务113100人的130.20%,制卡成功116866人,制卡成功并发放114751人。全县金融社保卡累计制卡334013人,占任务300000人的111.34%。四是终端缴费初显成效。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与微信、微博、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多种渠道宣传相结合,在乡村两级经办机构、村委会、定点服务机构、农村群众中加大云南人社手机APP缴费宣传,印发宣传材料2万份,实行手机缴费与传统筹资模式联合推进,全面做好2019年筹资工作。全县累计有312998人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通过手机缴费16.57万人。

  3.执法监察力度全面加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检查3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9次,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及早化解欠薪问题,共检查用人单位 161户,涉及职工8182人,其中:农民工7878人;发现有拖欠工资用人单位23个,涉及农民工2123人,涉及农民工工资3424万元,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2123人3424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出动工作人员95人次,对160家用人单位开展检查,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规问题。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出动工作人员47人次,共检查用工单位268户,涉及劳动者3568人。完成201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完成网上执法年审291户。通过年审督促各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年有42个项目工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21.82万元,保证金账户累计余额923万元。县级财政设立了应急周转金100万元。接到拖欠民工工资来信来访来电94起,做到快速行动,及时处理解决,及时回复或答复,其中处理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件11件,涉及农民工258人,解决支付农民工工资348万余元。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县685个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8165人,实签订劳动合同801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实现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的目标。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368个,应签订劳动合同3367人,实签订劳动合同3301人,签订率达98%。

  4.强化日常监督,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开展社会保险稽核1次,完成养老保险稽核72户7122人,占任务3760人的189%,其中,实地稽核3561人;工伤保险稽核72户9496人,占任务7208人的131.7%,其中,实地稽核4748人;生育保险实地稽核72户8408人,占任务5850人的143.7%,其中实地稽核4202人。同时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共21人13家单位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支付稽核。严把“两定”协议管理审核关,加强“两定”机构年度考核, 2018年新增审批两定医药机构7家,全县两定点医药机构达320家(县乡定点医疗机构21家、定点药店61家、村级定点机构238家)。加大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疗费用审核、医保刷卡操作等检查,有效防范骗取、套取医保基金情况发生。开展“两定”监督检查4次,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47户次,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2家,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2.76万元。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开展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经检查,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政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没有违反纪律问题。

  5.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招录公务员23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2名。完成2017年度科级以下857名公务员考核工作。完善2018年度政府系统1054名公务员信息库建设工作。核放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岗位卡499个,其中:教育系列高职岗位44个、卫生系列高职岗位15个、县级部门高级岗位17个;教育系列中级岗位328个、卫生系列中级岗位36个、乡镇中级岗位24个、部门中级岗位35个,做到应核尽核。认真贯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政策规定,共评聘乡镇副高级职称58人,落实县级副高级职称不占指标72人,做到应评尽评,应聘尽聘。完成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工作,在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审核通过了600名专技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国营勐底农场申报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顺利通过省级批准,我县设立工作站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完成技能培训6313人,占任务2700人的233.81%,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940人,占任务2400人的164.17%;完成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56人,占任务15人的373.33%。完成技师和高级技师5人,占任务5人的100%。组织沪滇劳务协作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期352人,推荐8名建档立卡户、2名建档立卡户家庭在校生参加竞赛活动,有4名选手分别获得了餐厅服务竞赛活动一等奖、茶叶加工竞赛项目二、三等奖、家政服务竞赛项目三等奖,我局被评为全市优秀组织单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作,推荐上报符合晋升条件的3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等级评定培训,经培训全部取得合格证。

  6.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按时完成月工资统发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按月审核128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休、特岗教师工资,审核118个村民委员会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科员、兽医员、协办员、计生员、安监员、交通劝导员工资,审核交警协管员、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以及遗属补助、离岗退养等类人员的工资。年内共计审核财政统发各类人员应发工资98124人次76246.94万元,月均发放工资635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全面开展“吃空饷”整治。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集中整治专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永德县社会保险局;

  3.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永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5.永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7.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8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2.86万元,增长47.86%,主要原因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0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05元,占总支出的10.74%;项目支出10534.02万元,占总支出的8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2771.57万元,增长30.69%,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3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4.61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70万元;

  2.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90万元;

  3.就业补助(就业见习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02.24万元;

  4.死亡抚恤171.06万元;

  5.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96万元;

  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613.06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3万元;

  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9.38万元;

  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77.82万元;

  10.大学生村官保险28.36万元;

  1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33.03万元;

  12.上海市对口帮抚云南省沪滇劳务协作项目38万元;

  1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市级补助及县级配套132.74万元;

  14.其他(公务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资业务培训、拔尖乡土人才奖励、企业社会化管理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1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对比增加4233.39万元,增长56.24%,主要原因分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第七届百名拔尖农村乡土人才奖励;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103.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76.77万元,主要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及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就业补助702.2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及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171.06万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死亡抚恤;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109.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养老保险县级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9.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977.82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补助、代缴2018年建档立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市级补助。

  7.城乡社区支出1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开展城乡社区工作支出。

  8.农林水支出53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沪滇合作资金等。

  9.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社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40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24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业务量增大,下乡、出差和培训次数增多,费用增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万元,增长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长1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业务量增大,下乡、出差和培训次数增多,费用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万元,占60.69%;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占39.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组及乡镇社会保障所、村协办员办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8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人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人社局资产总额272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87万元,固定资产31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8.69万元,无形资产65.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2.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7万元(其中购置16.75万元,永德县湖滨城市项目指挥部并入固定资产3.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13.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28.26

1551.87

312.32

147.13

41.99

0

123.19

0

798.69

65.3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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