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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  作者:  时间:2019-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1000

  永德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永德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是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永德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领导机构,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办事机构。永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永德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永德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常设机构;2015年划入永德县司法局承担的中共永德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政法委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永德县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深入推进专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教育,为全县步入新时代,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夯实维稳责任,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县社会稳定。二是推进重点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立足执法公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五是开展“两个活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法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法委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3872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27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5595元,主要原因调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338876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508元,占总支出的78.21%;项目支出738259元,占总支出的21.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0114元,主要原因调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08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8634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2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714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综治维稳工作支出688259元;二是其他共产党事物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8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0114元,主要原因是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3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交通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日常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用、培训费用、会议费用等支出)及2018年度综治、维稳、610、依法治县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94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抚恤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97元,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医疗卫生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81809元,用于缴纳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000元,完成预算的7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0元,完成预算的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000元,完成预算的80.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900元,下降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00元,下降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0元,下降5.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元,占33.8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000元,占66.1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日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度综治、维稳、610、依法治县等各项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744元,与上年对比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日益繁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法委资产总额1818769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666元,固定资产6881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7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4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18769

1130666

688103


374270


3138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XLS201909181053502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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