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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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19-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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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000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永德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是综合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与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开发、住房改革、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教育、法制、宣传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总投资71740000.00元的乡镇“一水两污”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其中:供水、污水项目已与滇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垃圾、公厕项目已与临沧博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征地、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等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并竣工投入使用。 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8年至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8298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1134户,非4类重点对象7164户。4类重点对象11134户中2659户为2018年度任务,剩余8475户属于2019年任务提前在2018年实施。截至目前,共整合到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7435800.00元,其中:到位中央及省级农危改专项资金167760100.00元,整合涉农资金48675700.00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1000000.00元。 3.城乡规划工作 一是抓好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县城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已委托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多规合一”的方式开展。二是抓好县域乡村及乡镇规划工作。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聘请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多规合一”的方式正在进行总规修编工作,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纳入总规修编工作同步编制,计划与总规修编工作同步完成。三是做好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工作。四是抓好 “一书三证”核发工作。 4.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永顺路向南延长线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预计2019年完成路面铺筑。 5.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015年920套保障房工程建设扫尾工程即将完工,确保年底实现分配入住。截至目前,已累计已完成分配入住8269户。2012年建设的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资产盘活方案已报市人民政府。2018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852户,正在开展乡镇摸底落实。 6.人民防空工作情况 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重点,强化人防工作宣传,使人防知识走进普通百姓家。切实开展好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2018年共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909736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13965.15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3400.00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没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对人居环境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作了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8961787.15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888.40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50768898.75元,占总支出的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0.0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支出作了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2888.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000.00元,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68898.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089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支出作了调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节能环保支出19091840.00元,占总支出的37.61%;城乡社区支出3851282.15元,占总支出的7.59%;农林水支出223300.00元,占总支出的0.44%;住房保障支出27602476.60元,占总支出的5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838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对比减少25256300.00元,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支出作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5375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1100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9091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4%。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及减排专项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62495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23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87352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0%。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4600.00元,下降8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900.00元,下降8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700.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及有部分支出因无财力安排暂摆往来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人居环境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620.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0700.00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及有部分支出因无财力安排暂摆往来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正常业务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50511154.19元,其中,流动资产447113385.28元,固定资产3397768.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94814.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20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9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09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保障性安居工程: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底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底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8.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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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8091053870.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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