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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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时间:2019-09-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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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000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2015]128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计生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各类突发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协助上级开展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协助上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助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制定标准。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机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2.抓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创新发展。(1)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2)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3)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4)巩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5)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改革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8)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3. 抓实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服务保障政策措施。 4.抓实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抓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抓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升艾滋病管理工作水平;抓实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抓实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抓实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 扎实开展挂钩村帮扶工作,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 6. 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转变工作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6个。分别是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含局机关本身、卫生监督所、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等)、永德县人民医院、永德县中医医院、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乌木龙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永德县大雪山乡卫生院、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70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6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其他人员337人,遗属7人。 离退休人员2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46092720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005533.03元,占总收入的53.59%,比上年同期增64.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事业收入205883571.6元,占总收入的44.67%,比上年同期增50.7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其他收入8038102.65元,占总收入1.74%,比上年同期减少13.46%。收入增加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和改革性补贴,预算内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92453292.76元。其中:基本支出262537703.74元,占总支出的89.77%,比上年同期增7.02%;项目支出29915589.02元,占总支出的10.23%,比上年同期减少2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支出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537703.74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7214924.64元,增加7.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15589.02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699002.09元,减少26.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05533.0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3.22%。与2017年相比减少42820981.14元, 减少28.58%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2211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74%。与2017年相比减少65649102.36元,减少44.7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基本建设。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091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比上年同期增106.7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55806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4%,比上年同期减少49.46%。主要用于本系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农林水支出3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56263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本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523278.8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2466.3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812.5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特殊性,项目督查检查多,加之脱贫工作中含健康扶贫工作,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超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23278.81元比2017年减少446220.68元,下降4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2466.31元比2017年元增加12814.09元,增加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812.5元比2017年减少459034.77元,下降76.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年内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466.31元,占73.09%;公务接待费支出140812.50元,占26.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466.31元,比上年同期增3.4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2466.31元,比上年同期增3.4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实有26辆。主要用于做好卫计系统正常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812.50元,比上年同期减76.53%。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081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等项目工作调研、协调、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4.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140000000元,支出14419319.03元,2017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964.63元,与2017对比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583807046.82元,其中,流动资产304116743.38元,固定资产29443089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802,009.10元,无形资产1,480,706.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862611.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63905.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37项,账面原值1194556.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8159.6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3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59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224.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括 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计2976.16万元,项目名称:1、第二人民医院建设1461.93万元;2、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经费9.16万元;3、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21万元;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756.86万元(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12.64万元);5、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359.94万元;6、中医药专项6.97万元;7、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52.56万元;8、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0.84万元;9、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补助33.69万元;10、疾病应急救助14万元;11、全科特设岗位补助资金29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项目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项目。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项目效率性完成2018年12月止。 3.工作取得的成效:(1)工作模式转变,提升了工作的整体水平。(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人民群众好评。(3)把现代科技与执法工作融合起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人民,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5)社会沟通能力得到加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卫生工作发生积极变化。 4.主要经验及做法。项目实施以领导重视为前提,以年初预算方案、上级下达资金文件及相关政策为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为基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为保障,以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作为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管理经验。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完善资金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达到效率、及时的要求。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由于受经济不发展,经费不足的影响,项目经费仅能解决卫计系统工作中的部分问题。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结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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