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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国土局  时间:2019-09-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2401000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负责管理全县国土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全县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措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重大土地专项调查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土地估价工作,监督和管理土地、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市场。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市、县人民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编制申报、立项、实施,指导并监督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永德县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测绘项目、测绘成果、测量标志、测绘任务登记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测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专项测绘等;行使法定的测绘行政处罚权。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合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仅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永德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法;负责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探矿或采矿行为;按权限管理矿业权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入的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永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德党镇国土资源所、永康镇国土资源所、小勐统镇国土资源所、亚练乡国土资源所、乌木龙乡国土资源所、大雪山乡国土资源所、崇岗乡国土资源所、大山乡国土资源所、班卡乡国土资源所、勐板乡国土资源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根据《临沧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招标(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已完成招投标选定三调技术服务单位,作业单位已到永德开展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2.砂石资源整治工作。经清理,永德县境内共有采石场(点)103个,其中,合法采石场7个(2017年已完成转型升级采石场1个;正在进行转型升级4个;2018年关闭采石场2个),非法采石场(点)93个,临时采石场3个。2018年12月,经过县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临时采石场10个。

  截至2019年2月1日,全县有合法采石场5个,临时采石场13个,已安装地板秤的采石场5个,各采石场正在安装监控系统,已完成采石场监控系统安装调试1个。

  3.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存在土地管理的问题167个,整改后已经国家土地督察成都督察局核查验收问题154个,挂账整改问题13个。目前,挂账的13个问题仍有12个需要进行后续整改,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问题1个,涉及金额897.6162万元;违法违规占地问题4个,面积52.8亩;违规以地融资问题8个,面积401.445亩,抵押金额31720万元。一是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后续整改涉及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问题1个。欠缴土地出让价款897.6261万元,已追缴500万元,尚有397.6261万元未缴纳到位,经多次约谈企业,目前企业正在筹集资金准备缴纳。二是违法违规占地问题4个,分别是红旗山红砖厂、康发红砖厂、联谊页岩砖厂、康洁舒天然温泉游泳馆,整改措施是拆除复垦,国土局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追缴罚款,计划2020年12月30日前整改到位。三是违规以地融资问题8个,永国用(2014)第302号土地证、永国用(2014)第566号土地证、永国用(2015)第042号土地证违规以地融资,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进行清理重组,计划2023年12月30日前整改到位。永国用(2012)第324号土地证属县城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违规以地融资,已完善供地手续,完成整改。永国用(2014)第136号、永国用(2014)第137号土地证违规以地融资,已完成土地供应,土地出让价款2401.6万元,分四期缴纳。永乾商贸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1453.670347万元,欠缴947.929653万元,国土局已多次向用地单位发出催缴土地出让价款通知书,督促企业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永国用(2011)第340号、永国用(2011)第344号土地证属县城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违规以地融资,截至2018年10月尚欠贷款4780万元,承诺期满解除抵押,计划2036年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4.“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配合,组建10个工作组,对全县10个乡镇“大棚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全县违法违规建设86宗,占地面积196.43亩,占用耕地175.22亩。

  5.脱贫攻坚易地集中安置点用地保障工作和已批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复绿工作。

  6.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审计、验收工作。

  7.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审计和验收工作。

  8.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

  9.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存量消化工作。

  10.脱贫攻坚工作。

  11.机构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含永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德党镇国土资源所、永康镇国土资源所、小勐统镇国土资源所、亚练乡国土资源所、乌木龙乡国土资源所、大雪山乡国土资源所、崇岗乡国土资源所、大山乡国土资源所、班卡乡国土资源所、勐板乡国土资源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年初结余和结转10138.32567万元,2018年度收入合计5173.54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3.544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541.184012万元,增217.32%主要原因: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项目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831.079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10298万元,占总支出的20.3%;项目支出3850.469167万元,占总支出的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8703.035973万元对比支出减少3871.956508万元,减少44.49%,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610298万元。与上年896.979662万元对比增83.930636万元,增8.5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9.6529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957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0.469167万元。与上年7803.465288万元对比减少3952.99612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度节能环保支出10.72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58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95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34.790367万元,其中:国土资源事务3786.150367万元(国土资源规划支出0.32万元、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9万元、国土整治939.481361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69.333816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568.01519万元);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6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6.120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9703.035973万元对比减少3755.816285万元,减少43.16%,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6.120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52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7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346.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开展土地执法例行督查。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8.87万元减少0.27万元,减少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3万元,增长3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5.4万元,下降34.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但由于2018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开展土地执法例行督查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占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36.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年初结余和结转155.7459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4.9588万元,与上年118.208万元对比减少113.249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所以附表8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57316万元,与上年28.87万元对比减少7.91268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出差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15109.693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0.207453万元,固定资产861.9964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8.5527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7289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02.75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109.693837

14240.207453

861.996433

673.145023



188.85141



1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24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国土资源局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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