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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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作者: 时间:2019-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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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1000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市政景观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广场、道路、桥梁、排水、雕塑、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场所照明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城市洗车场、停车场、游艺场设置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空中、地下管网铺设管理。 6.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与社区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7.负责城市公园及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社会单位与社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县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8.负责市政园林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及各种城市管网的档案资料管理。 9.指导全县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0.指导全县城乡市政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园林绿化管理力度 (1)根据季节适时对全城的绿化树木进行50余次修剪,修剪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树形结构,对重叠枝、徒长枝、下垂枝等枝条进行修剪,以形成优美的树形,减少水分及营养消耗,增强通风透光性;二是对病枝、虫枝进行修剪,以利于病虫防治和树木的生长;三是对影响交通行驶、路人出行的树枝进行修剪,以利于人民出行安全。较大面积主要是对德党南路的樱桃树、永春路的细叶榕、香樟树进行大幅度修剪。 (2)加强药物防治,针对不同季节和虫害的特点,主要是喷施咔嚓、乐果、战地龙、地螟蚜等药物进行防治,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成效。 (3)有力推进了我县“四增”工作,在永安路、永顺路向北延长线播散万寿菊、玛格丽特等花种37000平方米。 (4)腊肠树、凤凰木育苗2万余株。 2.增亮工作 一是加大照明设施的巡查检修力度,夜间巡查130余次,检修排除故障40余次,使我县的道路照明得到了保障;二是做好日常路灯亮化管理工作,照明设施完好。三是为全面提升城市街道亮化,践行“绿色节能”发展宗旨,于4月20日,投资约20000元,对永康路南线破损路灯进行拆除,更换成新型LED节能灯,完成永康路南线19盏技改路灯的安装。 3.净化工作 (1)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民对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2)清运工做到车走场点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定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100%。一年来共清运生活垃圾13870吨, (3)保持街道全天候清扫保洁,特别是加强德党路、白塔路、德党下街等人流密集、车辆量大的重点部位和街道的清理整治,确保各卫生责任范围内环境清洁,美观、有序。 (4)加强下水道管理。共疏通教育局路口等重点路段下水道6次,确保雨季下水道的排水畅通。 (5)督促所辖区内铺面门前“三包”(包绿化、包美化、包净化、)责任制落实,做到店内经营,门前干净整洁。 (6)加大公厕管理,做到公厕全天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方便。 (7)投入资金100000元,完成芒果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8)完成县城市政道路5个标段清扫保洁合同续签工作。 4.垃圾处理厂情况 (1)我县县城以及周边的勐汞村、户乃村、忙见田村、忙岗村、德顺社区、永安社区等村庄的垃圾全部清运至永德县城市生活垃圾出处理厂进行统一规范化的卫生填埋处理。共处理生活垃圾13140余吨。 (2)雨季之前完成今年卫生填埋的土壤拉运工作,共拉运土方6000多立方米,投资约30000元。确保雨季期间垃圾填埋正常运转。 (3)6月1日,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行了终验,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时要求,完善有关的痕迹资料,加强后续的项目管理,确保对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 5.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及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脱贫攻坚工作做了安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上;二是做实业务,摸实挂钩村实际,做到心中有底;三是严格纪律作风,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工作;四是统筹工作,结合实际,一手抓常规工作,一手抓脱贫攻坚,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全为事业单位编制。退休人员25人。 实有业务车辆18辆(公务车1辆、皮卡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洗扫车1辆、扫地车1辆、洒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3辆、垃圾收集车1辆、钩臂车8辆)。我单位的车辆属于特种作业车(17辆),在编实有公务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595533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5333.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17年决算总收入5428526.47元,2018年决算总收5955333.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806.7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总决算支出合计6569632.96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806.95元,占总支出的60.23%;项目支出2612826.01元,占总支出的39.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总决算支出5604553.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5079.28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垃圾场污染减排专项支出增加(购买垃圾车1辆、中转站工程款的支出);二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3956806.9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2103.66元,占基本支出的9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703.29元,占基本支出的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2612826.01元,2017年项目支出2127517.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5308.8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的原因一是垃圾场污染减排专项支出增加57.1051.77元(购买垃圾车1辆、中转站工程款的支出);二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417217.66元(绿化面积、清扫面积、路灯耗材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963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7875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8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2110304”节能环保固体废弃发与化学品4724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垃圾场建设项目; 5、“211111”污染减排专项支出57105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垃圾场项目专项支出; 6、“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95401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118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元,支出决算为60600元,完成预算的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000元,决算为35000元,完成预算的291%;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00元,完成预算的 2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车辆的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2018年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次数较多,费用增大;三是相关费用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减少54400元,下降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000元,下降4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00元,下降69.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内部加强车辆维修维护管理,二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元,占57.76%;公务接待费支出25600元,占42.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年没有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车辆工作产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垃圾场建设项目的接待及聘请维修清运车辆专业技术人员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没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基金财政收支,所以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属纯事业单位,因此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7126849.41元,其中,流动资产3181376.51元,固定资产5501796.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443676.3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376.54元,其中:固定资产总体减少271376.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066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8,474.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6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865.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比上年有所减少;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5.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未及时分配下达项目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不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不存在长期滞留未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情况等。 6.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按照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银行账户;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提取和使用现金情况;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等。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7.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单位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真正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单位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通过加强城市环卫日常管理,有效保障了市民出行方便、垃圾倾倒规范、城市卫生干净、城市道路平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资金监管常态化,严格按程序办事。 8.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2018年,全所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创先争优,荣获2017年度县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社会公众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9.自我评价,加强业务学习,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知识,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 5.办公用品费:指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纸张等;办公设备简易维修及杂志的征订。 6.差旅费:指各部门人员在国内出差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7.对口接待及误餐费:指一般的接待支出,上级业务部门和兄弟单位业务工作接待。 8.电话费:指各部门电话费。 9.内部组织会议、开展活动费:指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及相关资料费等。 10.文印费:指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文印费用。 11.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指各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保险、检测等费用。 12.因公务活动开展产生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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