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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永德县人大办  作者:  时间:2019-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10101000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是: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贯彻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八、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九、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二、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十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十五、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业务机构为“一室六工委”。 即: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谋划人大工作。

  (1)认真开好法定会议,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主张转变为人民共同意愿。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临翔至清水河等6条高速公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对永德县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永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实施县委决策部署提供组织保障。一年来,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27名,接受2名常委会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辞职请求,补选1名市人大代表和5名县人大代表。制定出台《永德县县级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机制,坚持任命与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年内听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组织测评1人(次)。

  (3)坚持把做好人大工作和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县委安排,积极开展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脱贫攻坚等工作。切实找准人大履职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切入点,专门成立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发出《致永德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关于动员和号召县乡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大会战的通知》,动员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积极主动作为。常委会领导扎实履行所挂包乡(镇)、村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长、副指挥长的职责,长期驻扎乡、村投身于脱贫攻坚的一线战场。干部长期进驻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履行挂村包户职责。

  2.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企业经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监督,年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6条,得到了县委的重视和批转落实。听取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永德县建机制定规约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小微企业运营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具体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促进有关问题得到解决。组织我县选举产生的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重点企业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视察,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的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全市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澳洲坚果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题调研等工作。

  (2)深化财经工作监督。先后审查和批准永德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2018年1至9月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年初确定经济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以监督实效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法治工作监督。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专题调研、《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制定出台《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助力监察体制改革和重视监察工作监督。在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后,在常委会会议上依法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永德县监察委员会按省、市统一要求挂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公布实施后,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部门人大代表征订法律文本,并在县机关组织开展学习,为履行好监督工作奠定法律知识基础。年初将监察工作的监督纳入工作计划,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3.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

  (1)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持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集中培训2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部门人大代表,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怎样当好人大代表》等学习资料,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学习活动。

  (2)巩固平台建设成果,拓宽代表履职空间。进一步督促规范代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使用,对2个乡(镇)机关人大代表活动室、1个片区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117个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按“八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年内先后共邀请8名基层代表和2名群众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组织代表视察,探索尝试由代表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的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促进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3)重视对代表建议的回复办理工作,提高代表监督实效。在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对2个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单位、4件优秀代表议案建议、4个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166件代表建议分别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65件、县人民法院办理1件。同时,将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7件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在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基础上,延伸至与建议办理职能相关的2名代表分别牵头督办,并由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具体督办。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100%、向代表答复率100%,办理结果代表普遍较为满意。

  (4)加强联系指导,聚集强大履职合力。加强对上级人大的衔接联系,积极争取上级人大的业务指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监督,使人大工作上下统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下同向。重视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指导,深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调研,研究解决乡(镇)人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邀请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的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要活动。指导和督促乡(镇)按规定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规范会前培训、会中指导、会后总结各个环节工作。

  4.加强“两个机关”建设,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1)思想建设常抓不懈。常委会党组认真执行“三个恒定”学习制度,机关推行每月学习制度,制定《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读书学习活动”和“干部夜校”3个“结合”方式,丰富学习形式。一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4次、机关开展集中学习12次,参会500人次。

  (2)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人大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逐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高度重视县纪委监察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为审议各项报告和作出决议、决定提供详实依据。

  (3)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中共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完善机关学习、办文、办会、办事、财务管理等制度。

  (4)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对永德人大门户网站、永德人大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年内在《云南经济日报》发表文稿3篇,《云南人大》发表1篇,《临沧人大》发表4篇,在临沧人大网站投递发表新闻稿件98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8186053.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6053.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度7832503.75元增加353549.54元,增加5.14%。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但统筹补助由同级财政承担,所以原渠道列支的退休费536896.40元纳入单位收入统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8854895.46元。其中:基本支出7112064.92元,占总支出8854895.46元的80%;项目支出1742830.54元,占总支出8854895.46元的20%。比上年度8187277.96元增加667617.5元,增加8.15%。原因是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份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2018年7-12月基本工资,上年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937041.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0034.17元。与上年501382.48元对比增加148651.69元,增加29.65%,增加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62030.75元占基本支出的9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50034.17元占基本支出的9.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42830.54元,占总支出8854895.46元的20%。与上年1819744.21对比减少76913.67元,减少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支出中含有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大代表活动、视察调研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等所需接待费、车辆燃料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7451617.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54895.46元的84.15%。与上年6618082.76元对比,增加833535.2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份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2018年7-12月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5745161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854895.46元的84.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外交(类)支出,所以无数据;

  3.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国防(类)支出,所以无数据;

  4.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共安全(类)支出,所以无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100元,完成预算的9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500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000元,完成预算的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600元,完成预算的45.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日常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61100元,与2017年400800元相比增加60300元,增加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2500元,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2000元,与上年173000元相比减少1000元,减少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26600元,与上年227800元相比减少12000元,减少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日常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500元,占13.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000元,占37.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600元,占49.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5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和临沧市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特色产业推介和友好城市发展代表团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访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大代表活动、视察调研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大代表活动、视察调研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034.17元。与上年501382.48元对比增加148651.69元,增加29.65%,增加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本年度使用。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3173680.91元,其中,流动资产1366733.91元,固定资产1806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2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82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73680.91 

1366733.91 

1806947  

145580 

1130025 


5313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3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3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工作取得的成效:1、工作模式转变,提升了工作的整体水平。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人民群众好评。3、把现代科技与执法工作融合起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人民,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10101111

临沧市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XLS201909200947261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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