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正文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法院  时间:2020-06-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案件

  5.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7.组织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10.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2.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民法院共设10个部门,内设8个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诉讼是服务中心团队。下设永康法庭、乌木龙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三)重点工作概述

  (三)2020年永德法院工作要点

  2020年是永德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永德法院自身实际,永德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1.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领会和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本质属性、使命任务等方面重要论述,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取得新成效,切实推动永德法院工作的实现新发展。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两会”和各组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各项要求上来,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抓好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进一步下大力气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均衡结案工作。院领导定期了解审判执行业务开展情况,实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亲自谋划、狠抓落实。加强统一调度,日常监督,推动均衡结案。合理确定月度、季度结案工作目标,切实改变年头年中松、年终紧的现象,确保实现均衡结案。二是高度关注案件质量问题。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坚持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坚持评优评先和问责通报两手抓,促进案件审判质量提高。三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下大力气抓好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工作,坚持对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的重点打击,用足用好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死守冤假错案的发生。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严格落实2个月审结案件的要求,认真审理好相关案件,完成好线索移交处置工作。四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强化和谐理念,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诉中、判后及执行工作中,努力化解防止激化。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严格按照诚实信用、意思自治、交易惯例、风俗习惯等原则,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案件的审理,助推脱贫摘帽奔小康。五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确保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在高位运行,全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六是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应用。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民、便民、利民的中心场所,让群众进了一个门,就能享受到“一站式”便捷周到的诉讼服务。加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工作,建立并加强集中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网上交退费等工作。充分发挥“分调裁审”功能,着力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案件分层过滤机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的适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前端分流化解大批简易案件,后端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七是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应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前移工作关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市委和政法委领导下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大量矛盾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使法院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进一步在新形势下推进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建设质量,真正将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纪律严明,公正司法、作风优良、担当作为的领导集体。二是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工作的鲜明导向。三是加强队伍业务素能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院干警的培训,着力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司法专业能力。积极配合中院做好一年一度全员外出培训的相关工作,保证干警安心静心充电,提高理论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业务团队到省内先进法院取经学习,解决工作思路不宽、方法措施不力等思想认识问题,拓宽眼界提升自我。积极支持干警的业务培训,凡是上级法院安排的培训机会都要倍加珍惜,鼓励干警积极报名参加,及时更新阶段性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4.进一步在从严治院上下足功夫。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司法作风大整顿,重点治理庸、懒、散、推、拖、慢等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大整顿,紧抓不落实的事,紧盯不落实的人。持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督察,对庭审活动、诉讼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审务督察。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坚持好工作提醒约谈等常态化工作。二是加强纪法意识教育。始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纪律、规矩、制度的宣传、学习、教育,使全院干警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规矩红线。持续开展用身边事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育全体干警,使干警更容易知敬畏明法纪,自觉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全院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身临其境感受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信心和力度,从中体会违法违纪的沉重代价,感悟做人做事的道理和规矩。三是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不负责任、不抓落实、不守纪律、形象不佳、不讲大局、言行消极等突出问题。防范化解自身存在的各类风险,对审判管理、机关管理、队伍管理、安保管理等进行大排查活动,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树牢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密切关注干警安全、卷宗安全、水火安全、保密安全等,消除死角,严格外来人、车管理,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5.进一步重视报告、监督联络工作。一是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增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上下级意识,落实好定期不定期向市委(政法委)和临沧中院报告相关工作和事项,加强主动报告意识和积极报告自觉性,自觉将自己置于市委的领导和上级监督之中。二是重视监督联络工作。认真开展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选取在六库地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队官兵、学校师生、社区干部等旁听案件。认真办理永德县“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6.进一步抓紧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加快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的改造和数字法庭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功能齐备、服务优质的方便、快捷、舒适的诉讼服务大厅,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加快完成门控、梯控建设。抓紧落实安防设施工作,实现机关“一卡通”,杜绝随意出入危及机关安全,确保机关安全运行。

  7.进一步加强宣传激励工作。一是充分宣传助推争先创优。着力培养、挖掘、打造先锋模范典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宣传身边人身边事,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参与宣传的创建氛围。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我提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最能体现个人的综合素质,自觉培养写作习惯也最容易提高自我,要鼓励广大干警积极写稿撰稿,将所思所想转化为智力成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好信息稿件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政法编制59人,机关工勤人编制5人。在职实有政法人员56人,工勤人员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聘用制书记员编制15人,实有15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财务总收入150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2.61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24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职务工资、职级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4.24万元,2020年换装人员增加,经费增加3.6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508.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5.8万元,上年结转2.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5.8万元(本级财力1475.8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24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职务工资、职级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4.24万元,2020年换装人员增加,经费增加3.56万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总支出1508.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职务工资、职级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项目支出26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2020审判服装换装人员增加的原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61.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所需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2.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3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9万元)。

  津贴补贴42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2万元,项目支出7.67万元)。

  奖金13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

  住房公积金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万元)。

  办公费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万元,项目支出11.20万元)。

  印刷费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水费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

  电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

  邮电费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万元)。

  物业管理费2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万元)。

  差旅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万元,项目支出30.80万元)。

  维修(护)费4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46万元)。

  培训费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万元)。

  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

  被装购置费5.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38万元)。

  劳务费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

  未入业务费14万。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

  工会经费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万元)。

  福利费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5万元)。

  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9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总额16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05万元,服务类预算49.39万元,修缮工程类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9万元,较上年减少57.21万元,减少73.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7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为保障预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规范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29万元,较上年减省1.07万元,减少6.97%。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为14.29万元,较上年减省1.07万元,减少6.97%,公务车实有数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永德县人民法院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计划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超审限案件数、调撤率、支出进度、人民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审判质量,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维定。

  (一)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涉及办案业务经费,目标任务是弥补基本支出办案经费不足部分,解决基层法院长期存在的办案经费困难问题,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通过经费的投入,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转,保证当年案件审判优质高效完成,保障法院审判业务顺利开展。绩效目标情况为裁判文书正确率达100%,案件调撤率达50%,当事人满意度达90%以上,案件结案率达90%,年底支出进度达到100%。不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提高家事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年底支出进度达到100%,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推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理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置比例,科学界定其职能定位,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员额法官满意度大于98%,最大程度发挥审判团队协同优势,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关于着装范围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服装及标志的生产、供应,保证服装及标志质量,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干警着装率达100%,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依规采购率、采购验收合格率均达10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财政部服装价格标准接近比率达到98%,服装合身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达95%以上,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提升法院队伍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83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为174.11万元,减少1.28万元,减幅0.18%,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减少,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