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6-2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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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300000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内控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共有编制24名,内设1个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定级别),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名。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局办公室、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股。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长(主任)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安排,不断抓实党建、业务、自身建设等工作,在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强化医药机构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抓实党建工作。一是抓学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有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纪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学习系列医保政策,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通过学懂弄通做实,守好医保干部的初心,担好医保干部的使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9年以来,在局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上开展集中学习30期(次),参学领导干部达300余人(次)。二是重行动,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重点发力,增强风险意识,在医保系统形成“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真正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体现在推动工作上,体现在工作成效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显实效,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模式,将“为人民服务”成为思想的固态、工作的常态、服务的心态,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具体岗位上。2019年,生病住院的参保人员依法享受相关医保政策,全年共支付报各类报销资金33176.73万元234690人次。 抓实业务工作。一是征缴工作成效明显。高度重视医保征缴工作,通过全方位宣传和强化征缴业务培训,全县医保征缴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19年度全县实际参保343046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99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90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907人,参保率100%),参保率达95.47%。二是基金监管有序推进。强化医保领域监管力度,对欺诈骗保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2019年共处罚定点医疗机构28家(含村卫生室),对不合理支出及罚金265.52万元,处理定点零售药店34家,违规金额8.37万元,责成相关医药机构进行限期整改,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服务协议的严肃性、自觉性。三是医保扶贫精准发力。紧盯永德决战决胜高质量脱贫摘帽目标要求,始终把医保扶贫工作放在工作首位,紧扣工作重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要求,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均达到政策规定要求,市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实现了全覆盖,并依法享受到了医保扶贫各种惠民政策。在认真履行好扶贫行业部门职能的同时,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落实“六包”责任,联合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到村、组为一些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办理特殊慢性病审批手续,共为213名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办理特殊慢性病审批。四是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全县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经办流程、管理服务要求,让群众清楚为什么要参保、怎么参保,参保以后能享受到哪些待遇,生病住院怎么办理?费用怎么结算?在外打工怎么就医?等等,切实推进城乡居民按规程申报办理,按要求就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把党的医疗惠民政策这个好事办好。2019年,省内异地就医备案213人次,省外异地就医备案20人次,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882.54万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方式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整体打包付费改革,助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狠抓自身建设。一是严格建章立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科学编制“三定方案”,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制定局机关工作规则和内控制度等,为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把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严守纪律规矩。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全县医保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追求理想信念的“高线”,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遵从党纪成为一种习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苦乐关系,使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07721.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07721.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107721.47元,其中:本年收入10107721.47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07721.47元(本级财力10107721.4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07721.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07721.47元,其中:基本支出3868473.47元,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6239248元,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49153.6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督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219248元,主要用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补助、缴纳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297351.67元,主要用于调出人员与正常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做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0758.36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3013.7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845280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80元)。 津贴补贴126726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267.92元)。 奖金622440元(其中:基本支出62244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7351.67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51.67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4758.36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58.3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75.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5.81元)。 住房公积金223013.75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13.75元)。 办公费1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0万元)。 邮电费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 差旅费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会议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培训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公务接待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20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元)。 离休费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0元)。 退休费21120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0元)。 生活补助35865.96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5.96元)。 医疗费补助6060560元(其中:项目支出6060560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688元(其中:项目支出158688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060560元,主要用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补助等项目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58688元,主要用于缴纳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个15800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元,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中确定了绩效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内容、明确了绩效标准,对每个项目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缴纳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项目支出。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关于公布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8)105号),对已按《临沧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临署办法(2004)157号)文件规定,一次性缴纳15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保证了我县原改制企业26户348人大病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项目支出 根据《临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020年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5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440.0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93.50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1.65元、县级财政补助标准14.85元),保障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各项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补助等项目支出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96号)、《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32号)、《永德县财政局、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永财发〔2018〕223号)、《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临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19〕13号)的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补助,省、市级财政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助比例为6:4,已脱贫人员比例为4:6;省级财政补助后,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县级财政分别按1:9比例承担。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25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70元,定额补助180元)。经测算,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配套资金为每人97.2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上年无预算数(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18日挂牌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300111 |
附件【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200623060108666.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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