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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0-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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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永德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永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措施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严把重心,突出重点,紧扣推进健康永德建设这条主线,突出深化医改和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两大重点,扎实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疾病防控、队伍建设、计生综合服务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全县卫生计生和健康事业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1.持续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落实,力争完成全县主要工作指标任务。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继续狠抓落实紧密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3.持续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强宣传引导。

  4.持续抓好基础设施及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稳步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和临沧市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大力开展医学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学习新理论,补充新知识,研究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全面提高卫生计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积极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努力引进人才和新技术,不断提升我县医疗水平。

  5.持续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保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在我县依法稳妥、扎实有序进行做好政策衔接,严格生育服务证审批和办证程序。

  6.持续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升艾滋病管理工作水平。继续保持艾滋病稳中有降,艾滋病检测发现率、抗病毒治疗比例和治疗成功率分别达到84%、84%和87%,母婴传播率降至2.3%以下。

  7.持续抓好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8.持续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认真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提高发现率、降低发病率。加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科学规范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9.持续抓好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不断改革中医医疗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并做大做强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切实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开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不断加快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10.继续抓实挂钩村帮扶工作,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按照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帮扶对象,不断完善相关帮扶资料,加强对挂钩村及结对贫困人员的帮扶工作。

  11.持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取得新成效。

  12.持续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防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相关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永德县中医医院,永德县人民医院,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永德县永康中心卫生院,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永德县大雪山乡卫生院,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永德县乌木龙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327人。

  离退休人员2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系统2019年度收入合计39,2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8.79万元,占总收入的35.15%,比上年同期减少44.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4,149.62万元,占总收入的61.52%,比上年同期增加17.2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7.5万元,占总收入的3.33%,比上年同期增加62.66%。收入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公共卫生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98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8.74万元,占总支出的77.13%,比上年同期增加11.60%;项目支出8,689.57万元,占总支出的22.87%,比上年同期增加190.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及项目投资建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98.7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了11.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人才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89.5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正在投入建设中。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支出5525万元,项目尚未完工;2019年公共卫生支出2190.97万元,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7%。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29.08%,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任务增加,加大对卫生人才及设备等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9,2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卫生系统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的8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44.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11万元,下降57.53%。其中: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84万元,下降5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6万元,下降7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占82.82%;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占17.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等项目工作调研、协调、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8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局部门资产总额62947.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744.60万元,固定资产3149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798.51万元,无形资产519.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6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32.9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056.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518.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71.6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4.48平方米,账面原值59.0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1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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