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社局 时间:2020-09-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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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1000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人社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调配(转移)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创业就业成效明显。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527人,占任务3270人的107.8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11人,占任务715人的113.4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797人,占任务710的112.25%;城镇登记失业率3.18%,控制在4.2%以内;完成青年见习16人,占任务12人的133%;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6834人,占任务23800人的112.7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221人次,占任务15000人次的121.47%,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80人,占任务600人的146.67%。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58人,占任务257人的100%,发放贷款3183万元;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6人,占任务126人的100%,发放贷款212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5328万元,占任务4912万元的108.47%。 2.行业扶贫成效明显。一是落实基本养老政策,实现贫困群众老有所养。全县553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参保41973人,参保41973人,实现100%参保,其中到龄领取待遇人员9144人,领取待遇9144人,实现100%领取待遇。二是抓实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坚持把“扶志与扶技”相结合,围绕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人享受各种培训的目标,采取“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劳务用工招聘会”三合一方式全面开展培训,实现政策宣传、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有效解决了广大群众务工没有技能、生产没有技术的问题。共开展技能培训 82期5716人。建立健全“一社双绑”机制,引进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州粤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劳务公司开展劳务输出,建立外出务工台账,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和跟踪管理,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全县共建立劳务合作社118个,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76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9885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164个。 3.积极推进各项重大改革落实落地,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完成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282名中人待遇重算兑现工作,新增发放养老金9.32万元;完成了关系转移人员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清算转移工作,完成了13名机改人员待遇清算核发。二是积极落实降费减税政策。为用人单位减负各项社会保险费2090万元。三是参保扩面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60人,占任务20303人的99.79%;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906人,占任务8838人的100.77%;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429人,占任务6525人的98.5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7080人,占任务184880人的101.19%;参加失业保险10972人,占任务10800人的101.59%;参加工伤保险15357人,占任务15100人的101.7%;全力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工程,健全“先参保、后开工”工作机制,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28个,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100%。四是加强退休待遇审核结算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兑现。受理审核企业职工退休申请186人份(含提前退休16人份),实际办理186人,结算核发退休待遇126人(查实档案后不符合办理条件14人份)。结算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282人,结算预发2018年-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140人。严格按照省、市调待政策和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和补发兑现调待增资金额,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188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1920人14720.73万元(其中,支付养老金1919人10438.32万元,职业年金275人61.45万元,原渠道1911人4220.96万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增资157元,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9274.93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待遇 3032人9173.12万元,个人账户清退及两费支出101.81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890.28万元,其中,支付养老金待遇47176人4748.17万元,支付养老补助241 人17.12万元,关系转出62人转移支出4.8 万元,发放丧葬费 1210人支出72.6万元,退保55人支出47.59 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84.48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2人503.34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252人次255.95万元(截至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份正式移交医保局)。 4.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共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信息系统等内控制度119个,进一步规范了经办业务工作,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优化了操作流程。二是规范基金支出,实行大额基金支付报备单报班子领导审批和基金监督股备案,适时对基金的运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掌握基金运行状况及化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确保“基金完整率”达100%。三是加大稽查力度,共开展社会保险稽核64户7760人,占任务数4325人的179%,;稽核工伤保险64户10118人;生育保险实地稽核64户9054人,占任务数6020人的150.4%。 5.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成效明显。一是加强日常巡查专项行动。一年来,共检查用人单位42户,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88个,涉及在建工程农民工3029人,督促13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改,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706人1075万元。其中:责令3户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春节前支付160人农民工工资125万元。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全县行政辖区内10个乡镇街道、1个农场、116个行政村、2个社区、2户职业中介机构、2户劳务派遣单位、231家用人单位开展检查。三是及时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通过执法年审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共为42个新开工项目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762.11万,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78个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7963人,实签订劳动合同781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六是严格执法,全面完成永德糖业集团工资、社会保险费清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 6.人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干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编内安置免费医学生16人、安置特岗全科医生3人,克期完成4名退役士官安置退役任务。二是全面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结合实际,应核尽核原则,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核定工作。根据各系列结构比例控制指标,核定中、高职岗位数,2019年,共发放岗位卡421个。完成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工作。三是统筹兼顾,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应参加考核4530人,实际参加考核4517人,评定优秀636人,占14.08%;评定合格3876人,占85.81%;评定基本合格1人,占0.02%;评定不合格4人,占0.09%。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统计。2018年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304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4121人,在岗未聘人员183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4101人。 7.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按时完成月工资统发审核。按月审核128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休、特岗教师工资,审核118个村民委员会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农科员、兽医员、协办员、计生员、安监员、交通劝导员工资,审核交警协管员、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以及遗属补助、离岗退养等类人员的工资。年内共计审核财政统发各类人员应发工资101029人次81289.35万元,月均发放工资6774.11万元。二是全面开展“吃空饷”整治。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按照“吃空饷”政策规定扣发病事假人员、旷工人员、受处分处罚人员、派遣离岗学习等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累计113.26万元。 8.全面落实挂钩帮扶责任,挂钩村帮扶成效显著。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安排11名党员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围绕全县高质量脱贫出列的目标任务,年内召开挂包帮工作会议10余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五净一规范”目标任务,班子成员带头,全体挂包责任人深入自然村、农户查找问题,制定问题销号措施,扎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年内,共支持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0.78 万元(包括水泥折14.28万元),协助完成危旧房改造468间,改造厨房120户、厕所80间,硬化院场150户,建造垃圾池16口,乌木龙乡蕨坝村24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顺利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永德县社会保险局; 3.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永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1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5.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3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181.94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划出,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相应的中央省市财政补助收入和各级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04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5%;项目支出10,795.53万元,占总支出的8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0.81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中包含中央省市财政补助收入,各级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划出,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同时将25名同志转隶到相关部门,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95.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划出,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部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省外补助资金)2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资金748万元; 3.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50万元; 4.就业专项资金10.51万元; 5.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69.75万元; 6.公益性岗位补贴360万元; 7.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4.1万元;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19.8万元; 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金1847万元;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资金4884万元; 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资金1125.15万元; 12.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2.5万元; 13.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养老保险县级配套2.42万元; 14.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3.1万元; 15.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396万元; 16.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9.46万元; 17.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03万元; 18.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7.92万元; 19.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1.60万元; 2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91.19万元; 21.就业专项资金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3.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其中,项目支出10795.53万元,占总支出的89.7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2.69万元,主要原因各级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0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49.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30.55万元,主要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及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就业补助1322.1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就业补助支出等;死亡抚恤144万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死亡抚恤;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856.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工作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85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干部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沪滇合作资金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3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2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工作业务量增大,下乡、出差和培训次数增多,费用增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3.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部分人员划转到其他部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2万元,占61.97%;公务接待费支出5.84万元,占38.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社会保险费稽核以及挂钩村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社会保险费稽核以及挂钩村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社会保险费稽核以及挂钩村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24人,相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50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47万元,固定资产982.62万元,在建工程84万元,无形资产61.8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70.3万元,在建工程减少714.6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5万元。处置固定资产78件(套),账面原值28.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1111 |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092703370479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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