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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20-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801000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财政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职能职责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字〔2019〕22号)执行。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有关工作,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14)承担永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承担县人民政府地方金融服务管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我县地方金融监管的措施办法;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永德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人行永德县支行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永德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金融创新、金融招商、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对外交流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担永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的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推进投融资主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产业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业务,做好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审查。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机构情况。

  永德县财政局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永德县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涉外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会计股、财政监督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金融综合服务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3.人员编制。

  永德县财政局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永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兼任永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内设机构股长(主任)19名(不定级别)。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县委决策部署,紧扣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强化分析总结,完善工作措施,做到目标确定有科学性、工作推进有针对性,政策执行有效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

  1.积极服务保障重点工作。

  (1) 全力组织收入征管,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一是强化综合治税。健全完善综合治税协调机制,合力堵塞税收漏洞,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方税收应收尽收,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二是强化以查促管。支持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针对砖瓦、石灰、砂石料等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加大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坚持扩面与挖潜相结合,清理原有的资源(资产)性收入,不断拓宽和挖掘新的财政增收渠道。

  (2)全力培植骨干财源,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效益至上的理念,认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财税贡献大、成长性好的企业和项目,通过整合资金,争取上级专项等方式给予重点扶贫,连续扶持,促其做大规模、做优品牌,做强实力,做出效益,使之成为我县财力增长的重要支撑。

  (3) 全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民生兜底意识,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民生政策落实,科学合理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事业支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科学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着力支持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努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资金保障。

  (4)全力做好对上争取,增强财政可用财力。坚持把对上争取作为增加地方财力,实现借力发展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新出台的各类财政政策,重点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等政策动向,研究好、利用好、掌握好政策信息,提高对上争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部门联动,找准扶持重点、把握主攻方向,向县委提供高价值的政策信息,确保政策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传递,项目第一时间上报,全方位,多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跑项目、争资金的强大合力,不断扩大对上争取的成果,凸显对上争取“快、准、好”三方成效。

  2.不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能力。

  (1) 全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在继续深化和巩固预算编制、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改革成果的同时,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库建设等改革工作,加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目标执行,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消减低效无效资金。

  (2)全力抓好风险防控,增强债务管控能力。按照“适度举债,合理负债,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债务率不超警戒线。密切关注国家改革和政策动向,结合我县实际,健全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确保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抓好机关党建和班子建设,抓好干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廉政勤政和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永德县财政局(县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7人。主要是永德县财政局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永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5人、永德县国库支付中心6人、永德县融资服务中心3人、永德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1人、永德县债务管理中心2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9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9万元,占总收入的93.61%;其他收入63.73万元,占总收入的6.39%。上年结转37.4万元。与2018年全年收入1022.37万元对比减少25.74万元,同比减少2.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72万元,上年101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7.17万元,减少8.62%。其他收入63.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压缩项目经费。二是县级财力困难,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压缩财政负担部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配入。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县级财力困难,年初预算对项目资金未安排足,本单位开展财政工作业务增加,由存量资金安排财政业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6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38万元,占总支出的86.38%;项目支出131.72万元,占总支出的13.62%。与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1028.17万元对比减少56.08万元,同比减少5.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7万元,同比减少7.6%,项目支出增加12.62万元,同比增加1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二是县级财力困难,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压缩财政负担部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配入。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力困难,年初预算对项目资金未安排足,本单位开展财政工作业务增加,由存量资金安排财政业务工作经费;二是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及清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38万元。与2018年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904.08万元对比减少68.70万元,同比减少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压缩财政负担部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配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8%。2019年人均基本支出15.76万元/人,与2018年人均基本支出15.58万元/人对比增加0.18万元/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及人员工资调增。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72万元。与2018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9.1万元对比增加12.62万元,同比增加10.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为机构改革,县级财力困难,年初预算对项目资金未安排足,本单位开展财政工作业务的增加,由存量资金安排财政业务工作经费;二是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及清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财政管理经费支出66.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工作目标、财政收入征管、向上争取资金等财政工作运转保障支出。

  2.财税改革及预算管理经费支出4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县乡体制改革、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债务管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开展。

  3.财政一体化运行及维护经费支出16.22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全县各预算单位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及我局办公电子设备购置。以做好一体化系统的运行维护为主线,维护管理好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云南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财政一体化网络安全软件等。通过不断推进财政一体化信息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政府财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9%。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96万元对比减少100.94万元,同比减少11.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压缩财政负担部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配入,待以后年度补配入及压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4%。主要用于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我局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遗属补助、抚恤金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我局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及财政支农管理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我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预算的8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75.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98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8万元,下降10.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万元,下降24.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财政信息及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加之车辆购买年限长,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增大;另外由于县本级财力困难,年初预算未打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用向上争取的工作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存在年终未清理应付未费用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万元,占60.95%;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占3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我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0万元对比减少9.79万元,同比增加19.3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二是退休3人;三是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12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84万元,固定资产719.37 万元,无形资产14.37 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9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8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8.8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8%。主要是我局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活动场所项目编制服务、财政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费等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结余情况说明

  1.永德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92%。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7万元对比减少2.29万元,减少19.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工作经费减少。

  2.永德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5%。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万元对比减少0.26万元,减少2.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工作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3.永德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09万元,占本年结转的3.12%,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06万元对比增加0.03万元,增加48.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年度末下达,财政关账,结转下一年使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8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财政局.XLS20200925040152412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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