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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0-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000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85号)规定,永德县森林公安局为永德县林业局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内设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林区维稳方针、国家关于保护生态、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县森林公安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森林公安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发展的重点、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指导监督全县森林公安系统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

  3、指导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系统的经费、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和林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全县森林公安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工作。

  6、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对林区过境通道贩运贩卖毒品实施打击,负责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管理直属森林公安机构。

  8、承办县委、县政府、市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就是主业”的理念,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以来,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深入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卫2019”和“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松脂采割”等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公安局,以自然资源公安局为主专项打击,切实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完成市级分配任务。截至11月22日,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10起,其中,刑事案件15起,林业行政案件95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0人。

  2、不断深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林区维稳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林区治安防控系统建设。按照省级机关部署,加强领导,突出平安林区创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二是加强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涉林矛盾纠纷隐患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调处在基层,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林区禁毒工作。充分利用森林公安工作贴近林区的有利条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林区禁种、铲毒和禁毒宣传职责。四是全力抓好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去冬今春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始终坚持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作为防火期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值班备勤,全体民警取消休假,以 “双严行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各乡镇、各区域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和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林区、野外火源的管控,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工作。自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以来,共立破各类森林火灾案件13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其中: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11起,失火案2起。

  3、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维护好林区治安和谐稳定,永德县森林公安局多举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指导和处理日常工作,配备3人专班。二是重点发现和打击九类黑恶势力。三是工作成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召开专题会议7次,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个,开展督导检查4次,制定宣传方案1个,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次,及时印制、粘贴省“两院两厅”通告、本系统上级单位公告共60份,印制发放本单位制定的通告800余份,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150条,排查2016年至2019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770起,刑事案件92起。排查黑恶线索3条。

  4、狠抓“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的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教育监督,确保民警们始终做到讲党性、听招呼。坚持从民警的日常行为抓起,对民警严格实行按时上下班制度,对基层民警实行不定时、不定期督查。上半年进行廉政谈话20人(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份,下半年进行廉政谈话20人(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与队、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并由局领导和政工负责对民警的日常工作跟踪考察,严防队伍中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公安机关纪律条令等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从严治警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共排查部门及民警风险点33个,并落实好相关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廉政教育资源,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电视系列专题片、《反腐枪声》电影,引导民警近距离的感受贪欲之害、失足之恨,切实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认真做好从优待警工作,发放因公牺牲民警李旭抚恤金5000元。

  5、全力以赴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中。紧紧围绕2019年实现脱贫攻坚摘帽工作目标,抢抓有效工作时间,扛实责任、尽心尽力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全局调整出9名民警充实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同时,落实驻村工作和驻村人员补助经费20000元。二是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每一名驻村工作队员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乡、村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上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服从调度。三是狠抓落实,按照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常下访、户户清”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所负责自然村、自然村内所有农户的“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包保到底,即包发现问题、包解决问题、包卫生整洁、包讲清楚政策、包迎检举证,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四是加强驻村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永德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6、开展业务技术用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作于2018年12月完成招投标,因资金困难,多项开工手续无法办理完成。向县政府请示汇报之后,在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已于2019年4月动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2020年将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年内完工,并通过国家审计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0.47%。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304.25万元,减少57.63%;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0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6万元,占总支出的76.63%;项目支出141.76万元,占总支出的2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6.13万元,减9.93%;一是因为财政配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未到;二是因为政府购买人员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1.12万元,增50.17%;是因为支付永德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款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13万元,减9.93%。一是因为财政配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未到;二是因为政府购买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7%,主要原因是支付永德县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增加4.48%,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薪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6%。主要用于支付永德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44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日常机构运转、执法办案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2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预算数为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经费不足,修理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69万元,下降6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3万元,下降6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50.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经费不足,修理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占96.37%;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3.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因为开展全国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于接待四川凉山州民警跨省办案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万元,减少24.2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58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29万元,固定资产28.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0.2

451.29

28.91






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111

  
附件【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202009251132394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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