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正文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0-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8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统一行使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永德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结合政府部门职能、工作任务、相关政策要求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至2019年12月17日,我县已完成全县116个行政村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10个乡镇均已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的评审。全县共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个。

  打响“三大保卫战”,让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完成我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油气回收治理改造项目21家;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关停取缔类的3家,升级改造类的5家)。委托省环科院完成了我县永康镇朝阳村小田坝龙洞水源地保护区(供水人口1.26万人、供水量0.1121万吨/日)的划定工作。全力推进净土保卫战。

  围绕省市目标任务,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维护全县环境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共实施环境现场监察96次,共出动监察人员242人次,出示现场环境监察记录38份;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件,其中包含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件,均为限产停产。2019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40429.99万元。

  扛实脱贫攻坚责任,确保今年如期完成脱贫。认真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制定了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年度帮扶计划,举全局之力确保今年如期完成脱贫。

  提高站位抓实举措,各项重点工作协调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2.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永德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无其他人员。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附表1—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8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5.78万元,增幅24.84%,原因是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年内调加补发职工工资及9月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9万元,占总支出的91.08%;项目支出30.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2.88万元,增幅18.46%,原因是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年内调加补发职工工资及9月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1万元,增幅17.6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调加补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9月份新招聘录用事业单位专技人员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万元,增幅27.71%,主要原因是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20.28万元、县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编制、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等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88万元,增幅18.46%,原因是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年内调加补发职工工资及9月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2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支出1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29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9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开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尽量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2.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开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尽量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占80.01%;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19.9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察等专项工作。所需的

  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编制、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等专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万元,增幅17.38%,主要原因是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评价、考核工作支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编制、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等专项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资产总额20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81万元,固定资产9.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 我单位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账面数量 1 辆,车辆取得时间为2011年5月,账面原值 32.12 万元,已提完折旧 ,账面净值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0.29

190.81

9.48




9.4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8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XLS20200925034111788.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