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正文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时间:2020-09-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地对策措施;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办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队伍建设,树立良好警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促队伍提质增效。年初,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带领全体民警找问题、找差距,学典型、学先进,进一步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大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专门安排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大队全年共召开学习讨论会12次,撰写心得体会、个人学习笔记近一万余字。在抓好主题教育的同时,大队采取以会代教、谈心交流等形式,经常性的开展敬业奉献、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增强集体荣誉感等随机性思想教育,把思想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为进一步凝聚警魂,激励斗志,陶冶情操,增强荣誉感奠定了基础。

  二、抓业务工作,保障社会稳定。一是依托新闻媒体,通过网络、微博、微信互动,及时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和当地的道路通行状况,为驾驶员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参考。积极撰写有影响、质量高的交通安全稿件,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行车常识传播出去,倡导文明守法行车。二是定期组织全县客运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并与驾驶员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制作交通安全学习专题材料在客运企业醒目位置张贴供驾驶员学习,增强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努力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全年抽调11名民警、2名协管员到大雪山乡大平掌村担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工作队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5.46万元,占总收入的98.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5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3.9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上级补助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52万元,占总支出的82.86%;项目支出18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总体减少24.9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初提前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减少项目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增加主要原因为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42%,较2018年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初提前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减少项目资金投入。项目开支主要投入到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经费、车辆管理费用等项目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减少24.18%,主要原因为2019年初提前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减少项目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9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医疗及生育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黄标车治理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8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21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的车辆运行费用只是公务用车的费用,但大队还有6辆执法执勤用车,在决算时包含这6辆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8万元,下降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万元,占82.47%;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占17.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6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支出上年度未列支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83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8.07万元,固定资产86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8.90万元,无形资产76.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5.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72.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323.6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32.18

728.07

868.48

615.02

178.24


175.22


158.9

76.7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00928035324919.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