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及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 作者:政法委 时间:2021-03-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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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0000 永德县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德、法治永德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永德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内设7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和政治工作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查、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密码管理及机要、通信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调查掌握全县政法工作动态,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和文稿服务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负责县委政法委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办公室。负责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反邪教工作;协调处置涉藏、涉疆、涉民族宗教、涉恐等重大、敏感(事)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维稳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稳定调查研究,研究政法维稳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发现的突出涉稳问题,及时预警并跟踪督办;统筹督促指导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指导协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治督导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调查研究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治乱、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万元化解工作;联系县见义勇为协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执法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及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网上信访办理工作;承担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法治永德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掌握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有关政法改革的建议;负责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联系永德县法学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推动政法宣传阵地建设和新媒体运用,组织开展涉及政法重大工作、会议、活动的宣传;协调开展政法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协调处理危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论情况和信息,协调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协调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统筹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协同信息化建设;承担委机关网络安全工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领导同志了解掌握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承担全县政法系统的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和政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树政法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和县法学会的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考评职责;组织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入推进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三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四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收官战。五是加快深化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六是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3220.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3220.3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898.5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及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3220.31元,其中:本年收入3713220.3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3220.31元(本级财力3713220.3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898.5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及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3220.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13220.31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220.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898.5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9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全县人口核算数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2020890.15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2000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119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82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1385.1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4618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为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开展2021年全县综治维稳工作。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2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2.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政法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政法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法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092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000元,原因为全县人口核算数增加。 (二)项目目标: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落实维稳工作措施。一是切实抓好源头预防;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做好特殊时期、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平安永德建设;二是持续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加强以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是加强精细化社会服务管理;六是抓好社会重点群体的管理。三、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加强依法执政;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地方立法;四是保证公正司法;五是繁荣法治文化;六是推进法治宣传。 (三)绩效目标值8个: 1.退休费。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落实维稳工作措施。一是切实抓好源头预防;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做好特殊时期、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平安永德建设;二是持续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加强以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是加强精细化社会服务管理;六是抓好社会重点群体的管理。三、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加强依法执政;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地方立法;四是保证公正司法;五是繁荣法治文化;六是推进法治宣传。 3.运转类公用经费。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4.公务交通补贴。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5.离退休公用经费。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6.行政工资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7.社会保障缴费。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8.住房公积金。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4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0111 |
附件【中共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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