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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永德县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1-03-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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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老城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二是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德县行政区划图;三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民局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所属事业单位为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永德县民政局流浪乞讨救助站、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永德县中心敬老院、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6个站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力度,指导各乡镇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规范社会救助程序;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政经办力量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经办力量对申请程序、对象认定、类别划分等重要环节的教育培训,防治出现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争取资金支持,确保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2、殡葬改革工作。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殡葬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与传统观念的博弈过程,严格对照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殡葬执法队伍,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切实推进殡葬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加大资金投入;三是督促各乡镇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确保2021年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3、项目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补助投资,通盘考虑项目建成后,运营所需设备投入资金;二是积极协调增加民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使之与建设市场相匹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150213.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50213.3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749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城乡居民火化费和遗体运送费,城乡居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150213.35元,其中:本年收入30150213.3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150213.35元(本级财力30150213.3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749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城乡居民火化费和遗体运送费,城乡居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50213.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150213.35元,其中:基本支出5432741.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08461.1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基本支出2021年调整到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47174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33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基本支出2021年调整到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项 行政运行3746739.82元。

  2、2080207项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22000.00元。

  3、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738775.2元。

  4、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86400.00元。

  5、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378.52元。

  6、2081001项 儿童福利129600.00元。

  7、20811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500000.00元。

  8、20819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20238.00元。

  9、20819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600000.00元。

  10、2082502项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71615.00元。

  11、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289456.92元。

  12、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56.00元。

  13、2101601项 老龄健康卫生事务4174920.00元。

  14、2210201项 住房公积金325033.89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470.00元,较上年减少153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490.00元,较上年减少51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逐年递减的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51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980.00元,较上年减少1020.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80.00元,较上年减少102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逐年递减的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2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759150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33号),以上年全县死亡人口统计数2169人,城乡居民火化费标准700元/人,尸体运输费平均800元/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标准2000元/人测算,由县级财政承担。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220238.00元,保障人数1475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及时得到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4600000.00元,保障人数34672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及时得到提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6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25105240290.xlsx

  永德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2021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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